《霹雳大喇叭》是德宝投资洪金宝监制,《霹雳先锋》则是万能出品李修贤监制,之所以提监制而非导演,是因为香港电影监大于导的特色。
在香港,监制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片场时代,性质上与出品人相近,往往是投资人或制片老板担任,并不涉及影片制作的具体环节。70年代末,以邵氏为主的片场制渐渐瓦解,监制制度产生了变化,不再是投资人兼任,往往是由资方聘请经验丰富的内行担任,监制的权利和义务都很大,需要参与到影片的筹划、制作、宣传各个环节中去,对整部片的艺术程度和商业回报负责。形式上,嘉禾的外判制是最好的例子。在这样的情况下,香港影坛诞生出一批实力雄厚的监制,他们有眼光有胆略,往往带领起一个相对固定的制作班底,拍出具有一定特色风格的影片,比方麦嘉、徐克、麦当雄、王晶、杜琪峰等人,他们担任监制的影片,在整体控制权上,大过投资方,大过编导演这些主创人员,监制成为影片的标示和品牌,是影片风格和质量的保证。
洪金宝和李修贤即是这样的强势监制,比方上面提到的两片,《霹雳大喇叭》是洪金宝带领洪家班拍成,导演刘观伟自己即是洪家班成员,所起的作用远在团队首领洪金宝之下。《霹雳先锋》则是万能出品,老板李修贤既监且演,整部影片被打上李氏制作的标示,统一在大的品牌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