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5年,听了11年,很好听,他有一种歌的特点是听起来很爽,怎么都唱不出味儿,代表作就是这首。犹记得那年单循此曲收拾书柜,一晃就是一下午,此后每当听到鸽子振翅声就想起阳光透窗斜撒书堆,漫起无数灰尘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