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认识一位小伙计名叫陈谷(化名),土头土脑,人很实在,他在上海打工,三十多岁仍光棍一条。老家隔壁邻居的儿子离婚了,他帮助邻居离婚的媳妇杨洋(化名)在上海找了工作,并与杨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不料,陈谷有一段时间单位天天加班,没有时间去看杨洋,突然,杨洋又有了男朋友,且她现在换了工作,是这个男朋友找的,正准备另找租房。陈谷知道了,他象以往一样做些饭菜送给杨洋,恰巧碰见杨洋与新男朋友亲热得很,陈谷浑身觉得不自在,顿时,杨洋的新男朋友就做贼似地灰溜溜地走了,杨洋对突然到来的陈谷有些不欢迎,并且,不一会就下了逐客令赶陈谷回去,从此,陈谷象变了一个人似地。一天,我问他,最近,咋不去女朋友那里,陈谷便说出女朋友杨洋摔他,有了男人的事,他心里很不服气,为杨洋化费不少钱,现在要寻机找扬洋,把她杀了方可解恨。听到这里,我心里想,有责任去制止陈谷的行为。便耐心劝说,千万不要做傻事,你违法了可要办罪的。他不跟你,你把她杀了又有什么用?杨洋现在变心对你何偿不是好事,如果你娶了她,到哪时,钱化得更多,要是她再喜欢上别的男人,你可是人财两空也。杨洋既然她心里有了别人,你喜欢她,就让她同心上人在一起,她会记得你对她的好。经过婆口苦心地劝说,陈谷放弃了报复的念头,现在他己有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