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大概让我想到很多剧中经常用的梗,女主角绝症,用自己即将远行或另找了爱人的借口欺骗自己心爱之人,等男主角发现事情真相的那一天,感天动地,圆满结局。
其实,这个问题和我说的这个梗并没有什么联系,只是突然发现里面有那么些牵连我们能够容忍无意或善意的欺瞒,而自动忽略了“欺骗”这个事情的本质。就像在这个问题里,我们能够容许演员们因为拍戏而不得不有的激情戏,再冠以敬业的名号,但却不能容许他们实质意义上的出轨。
跟出轨相比,拍激情戏有多大关系呢?这种戏份,好比身体亲密接触,好比高危动作,对于演员们来说,只是工作的一部分,而那个配合自己的人,就是自己的工作任务。就跟平常人,比如会计需要数据,老师需要教案和黑板,程序员需要电脑,每一个人工作的对象不一样,需要处理的方式也不一样,而各种不同的人,就是演员们的工作对象。
除了这个因素,我觉得观众不介意演员婚后拍激情戏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当我们看剧的时候,投入感情的是这个剧的人物本身,一个好的剧,他们的激情戏是水到渠成的,不膈应人也不触犯人们观众敏感的道德神经。当我们看一个专业的演员拍的戏,我们看的是这个演员的戏,再是关注他们的人生。
但出轨就不一样了。有的人说,生活中出轨人很多,演员凭什么就要受到那么深的谴责?其实我觉得,演员们在选择这个职业之前,就应该最好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受到大众关注的觉悟,他们是公众人物,对社会的影响力比一般人重得多得多。而出轨,本身就不是一件好的事情,也没有多大的理由能够被原谅。如果说是为了追求真爱,那为什么不先了却上一段感情再开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