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婚前借款付房子首付,婚后我们主要一起还房贷,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应该在房本上写上我的名字吗?
我今年25岁,出生于农村,通过自己的努力,现在考上了城区的公务员,我一年的年薪六万多,在这个三线城市不算高也不算低,好在工作稳定,每个月也有近千元的公积金。因为父母在农村需要我照顾,家中还有兄弟,所以我的手头没有积蓄。
两年前我认识了男友,他在我们城区的一家国企,年收入比我高一点,每个月的公积金比我高200。作为男人,以后家庭经济的支柱,我觉得他的工资待遇比我高一点很正常。
最近,男友单位有一批带有福利性质的房源出售,他和家人一起筹了15万的首付,准备拿下一套房子。这个房子总价要60多万,除去首付部门剩下的用公积金贷款,45万的本金再加上利息,贷款30年,每个月要还2000多。一旦我们结婚,这笔房贷就需要我和男友一起来还。男友家也是农村,父母现在外面打工赚钱,家里还有年幼的弟弟,以后父母也不可能给他多大的帮助,相反,如果我嫁给了他,还必须和他承担给父母养老的任务,以及抚养年幼的弟弟。到时候,我的付出也不小,但房子和我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