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累了 进入休眠状态又何妨
越是觉得自己做什么都提不起劲来的人,也许就越容易得到「 不能偷懒病」、「不能打混病」。
举例来说,有A和B两个人,他们分别是以「理智」和「情绪」的方式来做为自己行事的准则。A在做事时是以「理智」为出发点,会较难顾及自己的情绪,,当产生「我想做……」的念头时,很容易被「一定要做、非做不可」的理性意识所压抑、限制。相对地,B因为是以「情绪」为行事的前提与考量,比起「一定要做、非做不可」的想法,他更会察觉到「我想做……」的自身欲求。这两者间的差异,足以成为影响一个人的重大转捩点。
若将这两者截然不同的处世态度套用在工作职场上,A会以「一定要做、不能打混、不能偷懒」的想法自我鞭策,并且卖力工作;而B则会依「我想做或我不想做」这种发自内心的感受而努力工作。
以下举一个场景作为例子
A因为工作难以顺利进行而陷入瓶颈,任谁都知道他正处于焦虑中。尽管如此,由于他老想着「一定得把工作完成」,所以敲打电脑键盘的双手仍片刻不曾停歇。后来,用脑过度的他终于疲累到不小心打起盹来。这时,同事过来问了一句「你睡着了吗?」A觉得同事是在指责他打瞌睡,于是连忙慌张地否认「没、没有啦,我只是因为有点累,稍微瞇一下而已。」对于一心认为工作必须认真专注的A来说,打瞌睡就意谓着「 偷懒、打混」,所以那是非常要不得且错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