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去医院妇产科就诊,医生建议检查女性性激素6项,因时间不刚好,须在月经来潮的第二至三天检查,于是就回来了,后来发现我在2007年5月有做过这6项检查的检查单,请问2007年的化验单还能成为看病的凭据吗.是否还要重新做过检查.
1号专家的解答结果:你好!2007年的化验单可以做参考,但不能成为看病的依据,因为间隔时间太长了,人体内的激素水平肯定有变化,要重新做化验.祝你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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