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近日发布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饮食管理工作的通知》,引起了广泛关注。该通知旨在加强对中小学校饮食管理的规范,确保学生的饮食健康。
根据通知要求,除寄宿制学校外,中小学原则上不得在校内开设商品部(小卖部)。对于学校内已经存在的小卖部,应以服务寄宿学生为宗旨,价格合理,主营文具和生活日用品。对于食品的选择也要严格控制,尤其是汉堡包、方便面等食品以及碳酸饮料等不利于健康的食品饮料,一律不得出售。
通知还明确提出,提倡有条件的学校自主经营食堂,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对于暂时无法自主经营食堂的学校,可以引入企业承包。无论食堂是自办还是外包,学校的管理主体不变,学校不能仅以包代管,更不能将食堂承包给个人经营。社会餐饮企业也不得将所承包的学校食堂再次转包。
这一通知的发布,无疑是对中小学生饮食健康的一次重要保障。学校作为学生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饮食健康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业发展。规范学校饮食管理,严格控制食品质量和种类,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必要举措。
提倡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也是对学生饮食健康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学校自主经营食堂,可以更好地掌握食品安全和营养情况,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健康、营养。而对于暂时无法自主经营食堂的学校,引入企业承包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必须要严格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北京市教委的这一通知,是为了保障中小学生的饮食健康,是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希望各级学校能够认真执行,确保学生的饮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