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医保局针对医保药店推出了全新的实名就医管理办法,引起了广泛关注。此举旨在加强医保定点药店的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用药安全,同时也为那些真正需要药品的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在此背景下,天津市多家医保药店积极响应,明确表示将严格执行新规定。
据了解,新规定对于购药流程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必须持卡人本人亲自前往医保定点药店购药,药店会仔细核实身份。如果参保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购,但代购人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文件,包括患者所在医疗机构、社区或单位开具的代购证明、双方身份证信息等。药店还会记录购药日期以备核查。
对于药品的购买,新规定也做出了明确限制。所购药品不得超过5种,且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外购处方购买。处方合格,按照处方的用法、用量配药,处方日期与参保患者购药日期之间相差不得超过3天。而对于非处方药,虽然不需要提供处方,但单次购买药品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80元。对于中药饮片,也有相应的规定限制。
对于慢性病患者来说,新规定中的某些限制可能带来不便。对此,医保药店也做出了一定的调整。对于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糖尿病以及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但必须经过医师注明理由,并确保处方合格。
这一新规定的推出,无疑为天津市的医保管理带来了新气象。不仅保障了医保资金的安全使用,也确保了市民能够购买到真正需要的药品。对于那些倒卖牟利的行为,也起到了有效的遏制作用。期待这一新规定能够为广大市民带来更多的便利和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