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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规定医疗患者可申请二次医疗救助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多部门联手推出新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旨在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全面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这一政策不仅覆盖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更将关爱之光照向那些因重大疾病而陷入困境的患者。

该办法坚持以住院救助为主,对于那些在一年内累计享受医疗救助金额达到1万元的患者,如果因患有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个人仍需承担高额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时,他们可以申请二次医疗救助。这样的措施无疑为那些经济困难、疾病缠身的患者带来了希望之光。

为了更好地保障这些特殊群体的利益,还将资助他们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对于那些因患有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及并发症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在核减了各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机构减免、社会捐助和医疗救助资金后,个人剩余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时,也可以申请二次医疗救助。

更令人暖心的是,这一救助办法对于个人剩余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的不同区间,制定了详细的二次救助比例。对于费用在3万元至5万元之间的患者,二次救助比例不低于20%;对于费用在5万元至7万元之间的患者,救助比例不低于25%;而对于费用超过7万元的患者,救助比例更是高达30%以上。这样的设计充分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和人文关怀。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政策的年度救助限额为每人每年不超过5万元,确保了救助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这一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的出台,无疑为济南市乃至更广泛地区的困难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展现了为人民谋福利的决心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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