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一份关于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的检查报告。这份报告重点关注了贵州福泉市银杏饮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企业的产品。这份报告是贵州省第三批瓶(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一部分,旨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以下是详细的检查结果:
贵州福泉市银杏饮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黔滋味银杏山泉(规格:18.9L/桶),生产日期为2011年10月11日;贵州荔波天元和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地球绿宝石饮用山泉水(规格:18.9L/桶),生产日期为同年同月十日;余庆县祥华泉水厂生产的禹净山饮用天然泉水(规格同上),以及遵义霜晨月山泉水厂生产的九泷山天然饮用山泉水(规格同上),铜仁市九龙泉饮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九龙泉饮用天然泉水(规格:18.9L/桶,生产日期为同年十月三十日),以上产品均因菌落总数超标而未能达标。
所谓菌落总数,是判断食品被细菌污染程度及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它反映了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对被检样品进行卫生学评价的重要依据。这些数字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食品卫生的质量优劣。换句话说,这些饮用水的微生物含量过高,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风险。消费者在购买桶装饮用水时,应关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信息,选择信誉良好的品牌,确保自己的健康不受影响。
贵州省质监局呼吁广大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了解食品质量检测的基本知识,购买放心安全的食品。质监局将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