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微健康网报道青海省出台了全新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这一试行方案针对全省的十四家县级公立医院展开,旨在通过严格的考核标准来提升其服务质量和效率。这是自2011年底我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的重要措施。
据了解,此次考核办法更加注重医院在公益性方面的体现和能力建设。考核内容涵盖了综合管理、医疗质量管理等多个方面,包括完成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等。其中,完成指令性任务和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等方面,尤为突出医院的公益性。
医疗质量管理方面,考核同样严格,涉及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以及医疗安全管理等。对于医院的精细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及财务和价格管理等方面也会进行全面评估。
据悉,这次考核办法的实施将采取不定期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结果将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表现优秀的医院将全额拨付补助资金,而考核不合格的医院则将面临扣减补助资金、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的风险。如果医院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其负责人职务将被免去。
这一新的绩效考核办法无疑为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树立了一个新的标准,旨在通过严格的考核机制推动医院在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这不仅是对医院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医务人员的一次严峻考验。我们期待这一措施能够带来更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为青海省的医疗卫生事业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