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逐渐凸显,成为家暴新的面貌。它在婚姻中的杀伤力不容小觑,却因其难以查证而使得审理难度加大。近期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虽对家庭暴力做出了刑法层面的约束,但该意见主要集中在肢体暴力方面,而对于无形精神暴力——冷暴力,尚未充分覆盖。
在广州,多家法院近年来接收到不少因冷暴力而诉请离婚的案件。这些案件因取证难、界定难、定性难,最终得到法院支持的寥寥无几。法官们建议尽快出台针对冷暴力的法律规定,以指导司法实践。
回顾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中的朱某,自1988年与邓某结婚以来,独自承担了家中的农活和家务。更令人心寒的是,当他们的儿子因病离世时,邓某不仅未回家帮忙处理,甚至没有任何慰问。广东南雄法院认为,两人婚后感情未培养好,互相缺乏沟通,最终支持了朱某的离婚请求。
案例二中的王强,婚后不久便沉迷于,对家庭不闻不问,甚至因欠下高利贷而对妻子动粗。广州萝岗法院认为,王强的行为对夫妻感情造成了极大伤害,且长期下落不明,因此准允离婚。
冷暴力的特点在于它的隐蔽性。办案法官发现,冷暴力往往发生在夫妻单独相处时,难以取证和查实。它表现为冷淡、轻视和疏远,将夫妻间的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比起肢体暴力,冷暴力更具“杀伤力”。但目前我国的《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中尚未包括冷暴力的情况。
法官提醒,如果夫妻遭遇冷暴力导致感情完全破裂,为获得法院支持,建议当事人提前提取图片、视频音频等相关证据。
冷暴力的危害不容忽视,它正在逐渐成为家暴的主角。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针对冷暴力的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同时也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的指导。我们也应增强对冷暴力的认识,警惕它的危害,共同构建和睦的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