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虚假广告层出不穷,让许多家庭深受其害。最近,黑龙江鸡西市的陈秀玲女士就经历了这样一场悲剧。
陈女士的母亲是一位糖尿病患者,每天早晚注射胰岛素,病情一直控制得不错。在一次电视广告的轮番“轰炸”下,老人家购买了一种声称具有“降糖”功效的“茶”。这种产品在多个电视台反复播放的广告中,声称经过生物实验证明对糖尿病有改善效果。
陈母在广告的诱惑下,订购了一箱该品牌的“降糖茶”。服用后的短短时间里,她的身体出现了严重反应,最终不幸离世。这让陈女士陷入深深的悔恨和悲痛之中。
在调查这款产品时,陈女士发现该“降糖茶”不仅没有食品批号,没有“国药准字”标记,甚至没有任何保健品批号和统一识别标记。她开始艰难地求证和维权,但整个过程充满了困惑和挫折。
在联系生产厂家、销售热线和电视台时,她得到的回应都是模糊和敷衍的。寄出包裹的北京地址所留联系电话更是无法打通。这让陈女士不禁产生一连串疑问:这个来自安徽、配方不明、没有正规批文的所谓降糖药是如何通过电视台宣传、电话销售,又从北京寄到消费者手中的?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面对广告上的药物宣传,特别是关于药品出场等方面的信息,我们必须保持警惕。我们不能轻易相信广告上的夸大宣传,更不能在缺乏充分了解的情况下随意购买和使用所谓的“药物”。
虚假广告和无良商家的行为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我们应该提高警惕,加强维权意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打击虚假广告和无良商家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诚信、公正的市场环境,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放心购物、安心用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保障自己的健康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