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屏南夫妇豆芽加工违法添加有毒物质被重罚
曾经有一对福建屏南的夫妻,为了让自家豆芽销量大增,竟在豆芽的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最近,这一事件有了的法律进展。据屏南县法院披露,宋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人民币;而另一涉案人但某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同样被处以两万元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2年至2014年3月间,这对夫妻从史某某、陈某某夫妇那里购买豆芽无根水、AB素等添加剂,并添加到他们自行生产的黄豆芽和绿豆芽中。这些添加剂中含有被国家明确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成分。
在案件被揭露后,警方联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宋某、但某的家中及市场摊位处查获了生产的黄豆芽和绿豆芽,并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这些豆芽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这一行为明显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考虑到两人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罪行并有悔罪表现,法院决定从轻处罚。但某相对作用较小,因此获得了更轻的处罚。
这一事件提醒我们,购买豆芽时一定要注意识别。自然培育的豆芽芽身挺直、稍细,色泽白净,根须发育良好;而使用激素、抗生素催生的豆芽则看起来粗壮发水、色泽灰白,并且一般根短、少根或无根。自然培育的豆芽豆粒正常,豆芽秆断面无水分冒出;而毒豆芽的豆粒则可能发蓝,断面会有水分冒出。
消费者在购买豆芽时应该提高警惕,选择那些自然培育、没有添加任何有害物质的豆芽。监管部门也应加大力度,打击那些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这一事件也警示广大食品从业者,守法经营、诚信至上,任何为了利益而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也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