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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兄弟被指偷开心果判无期

案件概述

指控内容:1999年,沈阳的曹庆三、曹波三兄弟被指控从某仓库盗窃了338箱美国产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这一案件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涉案财物的总价值至今尚未公开。

判决结果:经过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审理,2000年1月,兄弟二人因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这一判决在当时引起了广泛讨论。

案件核心争议:真凶是谁?

当事人供述:曹氏兄弟坚称他们是从一个绰号为“小三子”的男子那里低价购买的这些货物,属于正常的“顶期货”交易,并签订了购买合同。他们始终否认盗窃。

“小三子”身份之谜:

在案件侦查阶段,警方未能找到“小三子”,导致检方不得不退回补充侦查,但始终未能取得突破。

曹氏兄弟在服刑期间声称,在狱中结识了蔡某涛,此人自称是“小三子”。蔡某涛提供了一张照片,其地址与案发仓库吻合。

蔡某涛曾承认盗窃货物并转卖给曹氏兄弟,但这个说法在后续的调查中并未被接受。

司法审查与申诉之路

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查结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经过审查认为,蔡某涛的供述与其他证据(如曹氏兄弟未能提供合同原件、无目击证人等)存在矛盾。在没有新的证据支持“真凶”主张的情况下,最高法正式驳回了曹氏兄弟的申诉。

2021年,最高法曾指令辽宁省高院重新审查此案,但至今并未公开新的审查结果。

社会影响与质疑

量刑争议:这起坚果盗窃案引发了公众对判决量刑合理性的广泛讨论。判决所依据的财物价值和具体法律条款并未公开。

证据链问题:此案主要依赖于当事人的口供和一些间接证据(如赃物存放在曹氏兄弟的仓库)。但缺乏直接的物证(如指纹、监控录像等),使得案件的证据链存在缺口。

时间线梳理

1999年1月:仓库发现失窃并报警,警方开始调查。

1999年8月:曹氏兄弟被捕。

2000年1月:曹氏兄弟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2016-2017年:曹氏兄弟刑满释放后,持续进行申诉。

202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驳回申诉,此案似乎逐渐走向终结。

此案不仅关乎曹氏兄弟的命运,也反映了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复杂情境和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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