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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可以把房子只给一个子女吗(农村房子留给

武汉房产过户给子女费用与居住权保护的故事

武汉晚报报道,楚奶奶一家近期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楚奶奶与其老伴想把房子过户给刚满18岁的孙女杨某,但同时又担心未来孙女可能会将房子出售,导致他们无处安身。这个问题困扰了他们一年之久,直到他们来到武汉市江天公证处寻求解决方案。

楚奶奶一家在公证处详细述说了他们的困扰。他们的儿子,也就是杨某的爸爸,已经离世,留下一套房产。楚奶奶和老伴希望将这份财产传承给孙女,但又担心未来的变数。他们的担忧并非无的放矢,毕竟在现实的洪流中,房产的变动往往伴随着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

公证员邓学锋了解了他们的困境后,对楚奶奶进行了详细的法律讲解。他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设立条款,为楚奶奶一家量身定制了一个方案。这个方案既保证了房产能够顺利传承给孙女,又确保了楚奶奶及其老伴在房内的居住权。

邓学锋明确了其子(被继承人)的房产属于其离异后的个人合法财产,其遗产应由楚奶奶、老伴以及孙女杨某三人继承。在这一环节,楚奶奶和老伴选择放弃继承,由孙女杨某继承房产。

接着,邓学锋提出了一个创新的方案:孙女杨某在继承房产后,同意为楚奶奶及其老伴设立居住权,这种权利将持续终身。这个方案既保障了孙女的继承权,又确保了楚奶奶老两口的居住权益。

这个方案得到了楚奶奶一家的认可。次日,他们来到江天公证处办理了相关的继承权公证和《居住权协议书》公证。邓学锋还特意告知楚奶奶关于居住权设立登记的程序,包括依据公证书去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居住权登记,以及当出现居住权消灭的情形时,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的程序。

这个故事不仅关乎房产的过户费用,更关乎老年人的居住权益保障。在现代社会,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如何平衡代际之间的权益,如何确保老年人的生活权益,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楚奶奶一家的经历,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示:在法律和社会制度的保障下,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让家庭更加和谐。

我们也看到了公证员邓学锋的专业和用心。他不仅为楚奶奶一家解决了眼前的困扰,还为他们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他们在未来的生活中有了更多的保障。这也体现了法律服务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这个故事不仅发生在武汉,也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之中。我们都有可能面临类似的困境,如何在法律的保障下,维护自己的权益,成为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关注的问题。

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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