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喜欢ted,毕竟主角。后来喜欢barney,有他在就有各种精彩。最后喜欢lily。这个变化和我对寻妈记的感情变化有关系。最开始喜欢它的喜剧色彩,感觉非常有意思,后来喜欢它脑洞频出的剧情和叙事。最近看第n遍的时候,突然感觉寻妈记某种意义上是个悲剧。gang里面其他四个人个人都带有超现实色彩。ted设计师不干了就可以当哥大老师,随随便便就可以设计纽约的天际线;robin富豪家庭,人也很美,还当过偶像,最后在新闻业也完成了自己的理想;marshall要考哥大就考上了,想进大公司就进大公司了,要当环保律师也当了,最后成为大法官;barney不用讲。只有lily,她也有梦想,绘画事业的梦想,甚至为此伤害了最爱她的人。一开始我不了解她,觉得她是很bitch,但当自己步入社会后也有了一些小小的追求后,能理解她对于心中那个理想堂吉诃德式的冲锋。但很显然,和其他人不一样,她没有在这个超现实喜剧中被赋予天份,她失败了,和你我他一样,她是个在情景喜剧中少见的普通人。她回到了幼儿园老师的岗位,回到了结婚,相夫教子的平庸人生轨道。记得是第八季还是第九季,lily和ted的一段对话,她袒露了她的内心,她有时早上起来看见马文希望拔腿就走远远的离开。不是因为不爱她的家庭,而是梦想的翅膀被拔掉后的幻肢在隐隐作痛。她可以理解ted求不得的心情,因为她其实就是最求不得的那个人。喜欢lily,因为她是美好童话和the one美梦中一道血淋淋的伤口。在人生的各个阶段,我们都会做取舍和选择,大学选什么专业?要不要出国?谈不谈男女朋友?是否考研?去A公司还是B公司?要和这个人结婚吗?放弃喜欢的事情去更“踏实”的生活吗?无论你做什么选择,在某个凌晨三点的夜里,你从睡梦中起夜,四周是完全的黑暗,只能隐隐约约的看见带着灰暗的天花板,房间里没有任何声音,像死了一样。你会忍不住问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个选择,如果当时坚持、勇敢、努力一点点,生活是不是就会不一样?但一切都过去了,你所有的只是下一个今天。但这就是你无悔的人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