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呢,我一直认为分手了就不要打扰,什么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的这类论调都是行不通的,毕竟感情不在了,相见还不如相忘。因为我之前的感情观是那种在一起就认真点,分开了就绝情点。“一别两宽,各自欢喜”才是最帅的态度。
可是啊,不知我这个专业单身二十年的人什么时候脑筋转变了,现在竟然觉得分手后的两个人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做朋友的。
两个人在一起呢是莫大的缘分,一见钟情也好日久生情也罢,总归是有感情的,如果没有达到相看两厌或者苦大仇深的程度,在和平分手彼此之间感情消耗殆尽的前提下,两人分手后做朋友也未尝不可,即使当初怦然心动的感觉不存在了,两个人之间浓情蜜意不存在了,可是还是爱过你宠过你的,两个人之间还是有过柴米油盐的平淡和朝夕相处的陪伴的,无仇无怨的说什么分手后就变陌生人的未免有点可笑,向朋友向现任证明与前任感情绝对不存在也不必用什么像对待陌生人一样对待前任的方法,你的感情放在哪你的心在哪,不需要口头上过分强调“我们是陌生人”或者“我们是情人”。
大多数平凡人之间的感情不像电视剧小说那样隔着山盟海誓有着虐恋情深,或者你予我深入骨髓的背叛我予你刻骨铭心的伤害,所以我说如果没有那些八点档电视剧的标配,没有荧屏上愁苦的桥段,分手后的两个人只是从“我们”变成了“你和我”,不用刻意的当成陌生人。
谢霆锋的老爸老妈谢贤和狄波拉两个人就是如此,离婚后没有你死我活的较量,没有鱼死网破的仇视,也没有刻意躲避的尴尬,多年来相处模式只不过从夫妻变成了朋友,甚至谢贤和拉姑的现任也是朋友。王菲和李亚鹏也是这样,当两个人都没有错的情况下,只是爱不存在了或者也许从爱降到了喜欢,成熟的男女会好聚好散,分手无怨尢,再见无眼红,彼此都没有麻烦,又心如明镜似的知道不会再续前缘,堂堂当当的说一句“好久不见”,彼此不可以谈情说爱但可以谈天说地,不也平和稳妥么?
以上是我对和平分手没有其他糟心桥段的两个人分手后是否还是朋友的看法,当然如果两个人水火不容、恨意丛生那么分手后别提做朋友了,一定时间内最好还是避免相遇吧,毕竟痴男怨女的两个人相遇后果不可预料,你以为我说的是旧情复燃?其实我想说的是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