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女人的身体是不能露的,即使是睡觉,也要穿着长过膝盖的长背,特别是部,必须用布条扎成平胸。但是,一些追求个性解放的女人开始试穿一种小马甲代替捆胸的布条,这种马甲一度成为时尚,使一些思想较前卫的女性胆子越来越大。
民国初年,胆大的女性穿这种马甲
1918年夏,上海市议员江确生致函江苏省公署:“女现流行一种淫妖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女衫手臂则露出1尺左右,女裤则吊高至1尺有余,及至暑天,则穿粉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以有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
1920年上海政府发布布告,“故意奇装异服以致袒臂、露胫者,准其立即逮案,照章惩办。”看看,照此公告,女子只要穿着低胸露乳、裸露略膊、小腿的服装,就将面临逮捕入狱之灾。如今穿着露乳沟露股沟的女性,不知做何感想。
妇女们胸部的解放,还得感谢一个叫张竞生的男人,他为女性身体的自由疾呼,一度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张竞生1888年2月生于广东饶平,1912年赴法国留学,1920年回国后任北京大学哲学教授。他虽是学哲学的,但对性学的研究情有独钟。他在这方面的研究源于他的爱国意识,学成回国时,他看到城市乡村的国人身体羸弱,没有西方人强壮,如何对抗?于是强调优生。
1923年4月29日,张竞生在北京《晨报副刊》上发表了《爱情的定则与陈淑君女士事的研究》一文,立刻引发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关于爱情的大讨论,吸引了梁启超、鲁迅等著名人物参加。张竞生提出的“爱情四定则”是:一是有条件的;二是可比较的;三是可变迁的;四是夫妻为朋友的一种。在长达两个月的讨论中他受到了多数人的批评,但从此名声远播。
在“美的性育”中,他崇尚裸体——裸体行走、裸体、裸体睡觉等,认为“性育本是娱乐的一种”,并就“交媾的意义”和“‘神交’的作用”作了十分详尽的介绍。其内容像一部“夫妻夜话”,而语言更像在辅导一个青春期的孩子。张竞生的执著和勇气,让理学笼罩的中国为之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