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暗夜的一次罪恶入侵中,一名劫匪持刀闯入民宅,对独自在家的女事主实施了。他不仅夺走了女事主的财物,更因贪恋她的美色,做出了令人震惊的猥亵行为。这起令人发指的案件,最近在台山市人民法院得到了审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这场恶行发生在2013年2月的一个凌晨。劫匪伍某雄,戴着口罩,手持利刃,潜入了台山市台城环北大道的一处民居。他原本打算进行盗窃,但不幸的是,他遇到了刚回家的女事主许某雅。在短暂的惊慌后,伍某雄持刀威胁许某雅,当场劫取了她的现金、手机及银行卡,并立即用抢来的银行卡在ATM机提取了巨额现金。
劫后余生的许某雅本以为噩梦就此结束,伍某雄的兽行并未停歇。他在许某雅的住处内,继续以刀具威胁和言语恐吓的方式,对许某雅进行了令人痛心的猥亵行为。他不仅摸了许某雅的胸部,更强迫她帮助自己手淫。这种行为极其恶劣,严重侵犯了许某雅的人身尊严和权利。
经过严格的审理,法院认为伍某雄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他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伍某雄进行了判决。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这一判决是对他的罪行的一种严厉制裁,也是对社会公正的一种维护。
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保护自身财产的更要注重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面对这样的罪行,我们不能姑息迁就,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我们希望这起案件的判决能够给社会带来正义和公平,让更多人明白,尊重他人、遵守法律才是我们生活的基石。更多详情,请浏览南方都市报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