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雨(化名),一位今年三十多岁的患者,因脑部动静脉畸形走进了南京明基医院的手术室。手术过程中不幸发生了颅内出血,术后她昏迷不醒。尽管经过多次转院治疗后苏醒,但她却面临着双腿瘫痪和言语困难的困境。这一不幸事件,让她的家人坚信是医院在手术及后续抢救过程中的失误所致,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医院索赔100万。最近,南京两级法院作出了最终判决,认定医院应承担60%的责任。
这场悲剧始于2011年11月,吴雨出现头晕呕吐的症状,于是前往南京明基医院寻求医疗救助。经过详细的诊断,她被确定为颅内动静脉畸形,需要住院接受手术治疗。
住院两天后,医院特地邀请了上海方面的专家进行手术。在全的状态下,专家团队对她进行了清除脑部血管畸形的手术。手术结束后,吴雨苏醒的过程异常缓慢,引起了医生的警觉。
经过进一步的观察和诊断,医生发现她出现了颅内出血的状况,用于血管造影的造影剂大量溢出并留在了她的大脑中。尽管医生立即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并实施了促醒脑等治疗,但效果却并不理想。为了寻求更好的治疗,吴雨先后转至两家医院,经过长达一年多的治疗才出院。
出院后的吴雨,虽然脑部血管畸形已经治愈,但因为脑部出血和造影剂溢出,她落下了双腿瘫痪、言语不清的残疾。面对这样的不幸,她的家人坚信是医院在这次诊疗过程中存在失误,才导致了她的残疾和意外发生,因此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医院索赔。
吴雨的家人也理解这次意外并非完全由医院的责任造成,因此他们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只要求医院承担包括住院费、伤残费等在内的150多万元损失中的70%。对于吴雨一家来说,这场意外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但他们也希望通过法律的手段,能够促使医院在未来的医疗工作中更加谨慎、细致,以保障更多患者的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