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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帝赐府另居是什么样 仅仅是分

今天,我将为大家讲述一个关于皇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背后,隐藏着清代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赐府另居”。这是否只是简单的“分家单过”呢?我们一起来深入探讨。

在清代,宗室成员如若获得王公爵位,通常只能在京城中建立自己的府邸,且未经皇帝允许,不得擅自离开京城。随着年岁的推移,根据皇子的爵位等级,他们会获得一定规模的王府,并得以另居。这些王府配备有专门的属官、侍卫,还配备有一定数量的包衣佐领、下五旗旗分佐领。当皇子得到“赐府另居”的殊荣时,还会获得田产、物产或买卖店铺,从而形成一个以皇子为中心的庞大社会群体。

这项“赐府另居”的制度并非表面上的福利,它实际上关乎分化王权、稳固皇权的政治目的。清代充分吸取了前朝的历史教训,制定了许多防止干政、母后擅权的制度。《清稗类钞·宫闱类》对清代皇子从出生到成长的各个阶段都有明确的记载,展示了这一制度的严厉与有效。

皇子的成长过程严格遵守规定,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有保姆和乳母照料。断奶后,皇子将离开乳母,接触更多教导饮食、言语、礼节等方面的良师。六岁时,皇子会换上小冠、小袍、袿小靴,开始参与宫廷的礼仪和活动。十二岁学习满语,十四岁学习骑射,直到十六或十八岁结婚。

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皇子与生母见面的时间有限,不能过多交谈。这种规定虽然看起来严苛,但却能有效保证皇帝与母后之间的关系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母后权力过大带来的负面影响。

当皇子结婚后,由于已经成年,继续住在皇宫就不再合适,因此皇帝会赐府另居。这种“赐府另居”的制度始于顺治元年,经过两次完善才基本形成。这一制度的实施对象是那些为皇室立下汗马功劳的宗亲。由于宗亲的功劳不同,赐府的规模自然也有所区别,因此产生了根据爵位等级赐予相应规模府邸的办法。

清代的宗室爵位分为六级十二等,分别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将军。根据这些爵位等级,王府的规模、建制都有详细的规定。例如,亲王的府邸地基高十尺,正门广五间,门三;郡王的高度则减少八尺;贝勒再减少六尺等等。这些规定细致入微,体现了等级森严、尊卑分明的特点。

据《皇朝通典》记载,皇子一般到了15岁,便会提请分封谕旨,皇帝会钦定皇子的爵位并赏赐府邸让其另居。“赐府另居”的首道谕旨并非针对当朝皇子,而是针对皇室宗亲常宁和隆禧。在康熙皇帝的谕旨中,还明确了宗室分封的地点以及府邸的营造工作由工部负责。

通过乾隆皇帝对諴亲王和和亲王的赐府命令,我们可以大致了解“赐府分居”的整个过程。这个制度的特点在于其严格遵循等级制度,从府邸的规模到内部的陈设都有详细规定,以确保皇权的稳固和宗室的秩序。“赐府另居”也是宗室成员对皇帝的一种荣誉象征和责任担当。通过这个过程我们可以看到清代对于宗室管理的精细化和制度化程度之高令人惊叹同时也体现了其独特的政治智慧和策略思考。尚未进行册封的二王尚居紫禁城内。针对此情况,应如何册封,以及如何安排他们迁移至各自的府邸,同时给予护卫、家产及资助,以达到妥善且宽裕的安置,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总理事务王大臣需会同礼部,仔细斟酌缓急,详尽议定后上奏。

乾隆二年,由工部负责承建的两座府邸已完工,乾隆皇帝亲自检阅后表示满意,并命令内务府属员带领二王迁往各自的府邸。

“赐府”的礼仪背后,涵盖的不仅仅是简单的皇子或宗亲王的居住之地,而是对整个分封制度的体现,对皇恩浩荡的展示。除了“赐府”本身,皇帝还需要给予一系列配套赏赐,以确保王府的正常运转和宗亲、皇子的尊贵地位。

为了确立王府的经济体系,顺治十年,清廷制定了明确的爵位俸禄制度。在《皇朝通典》中,对宗亲王公的俸禄有详细记载:亲王岁给傣银一万两,世子六千两,郡王五千两,依次递减。这样的俸禄待遇虽高,但在庞大的王府日常开支面前仍显不足。特别是在宗亲王公的特殊爱好、养人需求以及结党需要面前,巨额金银的支撑不可或缺。

在正常的爵位俸禄之外,皇帝还会根据清代官银制度进行额外的赏赐。如康熙六年,清廷为亲王赏赐了各类庄园、投充人丁等。这些赏赐不仅满足了王府的开支需求,更为王府提供了生财之道。其中,田产和商铺成为了王府主要的财源。

随着王府的建立,其属官体系也会迅速形成。这些属官不仅掌管王府日常事务,更协助王公参与朝政、处理差事。王府属官主要包括长使、护卫、典仪等几类。其中长使权力极大,甚至可参与政事。护卫则负责保护王公安全,数量随爵位等级而定。典仪则负责王府的生活事务。王府还配备一定数量的护军,负责护卫王府安全。

《皇朝通典》对王府中的长使、护卫、典仪等属官数量有着明确的配备规定。如亲王设长史一人、一等护卫至三等护卫若干人。除此之外,王府还有一定的统辖役人。这些役人部分由皇帝赐予主子的私属奴仆组成,部分为下五旗的旗人。这些役人保证了宗亲、皇子的主子身份和尊崇地位。

为了压缩开支和管理方便,雍正皇帝对王府护军的数量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确保了王府的安全和秩序,同时也体现了皇帝对宗亲王公的关怀和照顾。通过这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和实施,皇帝确保了宗亲王公在获得“赐府”后能够正常运转,显示了皇恩浩荡和皇帝分封的根本目的——分化王权、稳固皇权。王府的诞生与清代皇权的稳固

王府,一个拥有系统经济体系、完整属官体系和下辖民众、奴仆的社会集合体,标志着一位王公几乎等同于王府中的“皇帝”,权力巨大。在清代,随着努尔哈赤时期对宗亲王公特殊权利的赋予,王权逐渐显现出其威胁皇权的态势。

行至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皇权与王权的矛盾逐渐明朗化、尖锐化。特别是经过残酷的“九子夺嫡”事件后,雍正皇帝对王权的威胁有了深刻的认识。为了稳固皇权,他逐渐将“禁抑宗藩”的原则渗透到“赐府分居”的制度中。

雍正皇帝首先明确禁止诸王随意役使下辖旗分佐领,甚至连包衣佐领的指配也必须先行请旨。这一措施有效制约了诸王私人势力的形成,对王权分化产生了关键影响。雍正皇帝还严禁朝臣同诸王交往,以防止皇子同朝臣之间的串联、结党行为,这一举措使得诸王成为了闲散度日、了无事事的“闲王”。

在“赐府分居”的制度下,诸王的权力被进一步压缩,甚至剥夺了役使权。这一变革对于分化王权、稳固皇权起到了重要作用。行至晚清,这些宗亲王公们更是发展到沉迷享乐、不问世事的荒唐地步,这也间接地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

回望历史,虽然王权曾对皇权构成威胁,但终究是皇权的附属。王权的消失,也意味着皇权的终结。

参考文献:《清史稿·诸王列传》、《钦定大清会典则例》、《皇朝通典》、《清实录》以及《清稗类钞》等。

在清代的历史长河中,王府的诞生与皇权的稳固是一个充满波折的过程。从努尔哈赤时期的特殊权利赋予,到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皇权稳固措施,再到晚清的宗亲王公们的荒诞行为,都反映了皇权与王权的博弈与变迁。这一历史进程不仅揭示了权力斗争的残酷与无情,也反映了社会制度的变迁与历史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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