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统整复推拿人员在中医院所的执业规定
近日,卫生署针对传统整复推拿人员的执业场所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决定,推拿人员不得在中医诊所内执业,但可在诊所附近设立自己的执业场所,并且市招名称中可以使用「传统整复推拿」字样。这一新规定预定自五月一日起实施。
卫生署医事科长石村平表示,此次规定的调整主要是为了明确传统整复推拿人员的执业范围和方式。对于已经在中医诊所内工作的推拿人员,卫生署给出了一个缓冲期,允许他们继续工作至今年年底(12月31日)。但自明年元旦起,所有推拿人员都必须完全撤离中医诊所。
石村平进一步强调,无论推拿人员在诊所内还是诊所外执业,都必须严格遵守「八不二要」原则。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确保整复推拿服务的质量。他也明确表示,医疗院所的中医伤科必须由中医师来执行,推拿整复人员不得受聘于医疗机构。
对于推拿人员在诊所附近开设执业场所的情况,卫生署允许使用「传统整复推拿」作为市招名称的一部分。如果发生违法医疗行为,该地址将被禁止再次作为推拿人员的执行业务场所。这一规定旨在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决策是在卫生署与中医师公会、传统整复相关公会充分讨论后达成的。会议中,各方就如何规范行业、保障公众利益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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