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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参保200万元房子每月得约1万元

历经十年风雨,终于迎来了养老服务业的崭新篇章。最近,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一项备受瞩目的试点政策——“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称为“以房养老”。这一政策,从诞生到今日正式成为公众焦点,其间所经历的风波与争议不言而喻。如今,它再度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

对于这项新政策,很多人可能还存在疑问:“以房养老”究竟是何物?它在中国是否可行?如何真正造福我国的老龄人群?《中国经济周刊》专访了最早提出在中国引进这一保险产品的建议者——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为我们解答疑惑。

孟晓苏解释道,“以房养老”对于老年居民来说,有着显而易见的好处。这项保险服务允许老年人在人生的收入低谷期将积蓄在房产上的财富分期支用,为他们的老年生活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持。这种养老保险模式还能有效解除老年人对生活没有保障的担忧,使他们能放心大胆地消费,享受生活,延长寿命。更令人鼓舞的是,参保后的老人可以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增强生活自信,保持社会尊重。对于社会弱势群体来说,这一保险产品更是一项福音,能够保障他们的生活安定,促进社会稳定。甚至在实行遗产税后,还能依法避税。

那么,老年人以房入保能得到多少钱呢?孟晓苏对此表示,具体金额取决于房产价值、老人的需求以及抵押方式等因素。举例来说,如果老人以评估价值500万元的房屋参保,每月大约可得到2.6万元;若以评估价值200万元的房屋参保,则每月可得到约1万元。值得一提的是,一旦投保人与寿险公司签订合同并开始执行,无论投保人的寿命长短,保险公司都必须按月付款或收回房产。如果房屋实际增值较大,保险公司甚至会将增值部分返还给其家人。

关于试点条件是否成熟的问题,《中国经济周刊》了解到,早在十年前,孟晓苏就向当时的温家宝总理提出了关于建立反向抵押贷款的寿险服务的建议。经过多年的与准备,如今试点条件已经成熟。这一政策的推出标志着我国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我们期待这一政策能够真正造福广大老年人群,为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注入新的活力。【这件事隐藏了背后的故事,决策层的关注为何会搁置长达十年?】

曾经有一项备受瞩目的提议被搁置了十年之久,它就是关于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设想。这个设想之所以被搁置,背后涉及多方面的原因。当时尚未出台物权法,主管部门人员担忧抵押房产的法律保障问题,担心土地到期国家不给延续等。除此之外,当时居民持有第二套房的情况并不普遍,加上房价下跌传言的影响,有关部门也担心这会加大保险公司的风险。甚至还有一些担心老年人不愿意参加这种养老保险,更愿意将房屋传给子女。

时光流转,现在的状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过去的法律法规空白如今已经填补完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出台,为住宅的长期物权提供了法律保障。城镇房价的普遍上涨,尤其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准备率先试点开办此业务的城市,房价更是飙升数倍乃至十倍。与此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无子女家庭和“失独家庭”的比例也在上升,这些家庭本来就没有传递房产给子女的需求。现在实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各项条件已经成熟。

对于这一险种的推出,是否存在“水土不服”的担忧?《中国经济周刊》向孟晓苏提出了疑问。孟晓苏表示,这一险种非常适合我国的国情。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低收入政策,大多数老年人没有多少积蓄,只能依靠退休金生活。而房屋产权的升值使得许多老年居民拥有了较大价值的房产。这笔资产如果能盘活,将极大地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这种“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推出,将使拥有房产并愿意投保的老年居民享受到前所未有的寿险服务。

尽管“以房养老”是对中国养老资源的积极补充,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房屋产权问题、传统观念等。针对这些挑战,孟晓苏提出了推进试点的建议。保险业需要投入人力与财力进行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在试点地域选择上,应优先考虑北京、上海、广州等房价较高且涨幅预期稳定的城市。可以从无子女家庭和“失独家庭”开始试点,逐步扩大到其他有需求的家庭。需要部门的协作,处理好抵押房屋的权属关系,减免相关税费,建立补贴机制以化解长寿风险等。

随着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和房价的持续上涨,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推出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和可行性。我们期待这一政策在试点过程中能够顺利推进,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补充寿险保障,让他们在晚年能够过上更加安心、舒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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