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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42亿治污水质仍最差劣 一村50多人死于癌

日前,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在调研城市污水治理时提出了一项引人注目的倡议:环保局长和公用集团董事长应带头下河游泳,作为河水治理好的标准。这一言论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热议。

浙江省温州市,这个美丽的城市,其污水处理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被誉为“母亲河”的温瑞塘河,尽管花费了约42亿元进行治理,但至今仍未见到显著的成效。这条河流流经多个区域,然而其大部分水质依旧是劣V类。更令人震惊的是,位于瓯江边的一个渔村,在短短的十年内,已有超过五十名村民因环境污染导致的肺癌离世。

陈德荣书记的提议,无疑给这个问题带来了全新的视角。他的话语直接而有力:“检验温瑞塘河治污成效,不以部门上报的数据为准,而是要以环保局局长和公用集团董事长实际下河游泳作为河水治理好的标准。”这一提议激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网友们对陈书记的这一提议持有不同的观点。一些网友赞赏陈书记敢于直言,并认为这是一种简单明了的考核下属的方法。也有许多网友对此提出质疑,他们认为这种方式更像是一种炒作,而不是真正的解决方案。他们强调,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起对温瑞塘河的综合整治和保护工作的领导责任。有网友更是直言不讳地表示,“如果下河游泳可以作为河水治理好的标准,那么还是请温州市委书记、市长亲自带头吧!”

也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布温瑞塘河的照片,推荐环保局长游泳的地方。这些照片显示的是河流中飞舞的苍蝇、满河的垃圾,以及那黑乎乎的河流散发出的恶臭味。这些照片无疑为陈书记的提议提供了直观的视觉证据。

那么,为何花费了巨额的资金和时间,温瑞塘河的水质却仍未见改善呢?这背后隐藏的是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从源头治理、河底淤泥的清除到重金属污染的治理,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目前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并不明确,这也使得温瑞塘河的治理变得更为困难。一些承包商在治理过程中的不负责任行为也加剧了问题的复杂性。例如,一些承包商为了省事,将船底的淤泥随意倾倒,导致治理效果大打折扣。

温州市的污水处理问题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虽然陈德荣书记的提议引发了一些争议和讨论,但它也提醒我们: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更多的努力和创新。我们需要的是持久的、长效的制度化管理,而不是简单的口号和短期的治理行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让温州的生态环境更加美好。记者了解到,国家环保部将水质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适合游泳的是Ⅲ类水质。根据瞿自杰的说法,温瑞塘河的水质目前仍是劣V类,与适合游泳的标准相差甚远。

在短短十年内,温州市龙湾区黄石村因环境污染导致超过50人因肺癌离世。这个曾经河水清澈、人们可以游泳的渔村,如今却因扶贫开发区的落户而面临严重的环境问题。河道变黑、空气变臭,村民的投诉被忽视,让人痛心。

瞿自杰指出,网友邀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的河道,往往是一些黑臭河道,主要位于城郊接合部。这些地区的城中村缺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被随意排放到河道中,使得这些河流成为“盲河”、“死河”。根治这些问题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

翁锦武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温瑞塘河的保护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如规划、水利、市政园林、环保、农业和城管等。这些职能部门是否真正履行了他们的职责呢?尽管塘河条例自2010年就已实施,但保护管理规划至今仍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等待审批,迟迟未能出台。

行政监管的缺失使得温瑞塘河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以黄石村为例,扶贫开发区落户后,河道污染严重,空气中弥漫着臭味。由于环境污染,10年内已有50多名村民因肺癌离世。

温州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虽然成立了考核办,负责对基层及街道办事处的业绩进行考核,但温瑞塘河治理状况并未列入其中。行政法学家章剑生教授认为,让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作为河水治理好的标准并非良策。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有法可依”,但关键在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方益权教授认为,温瑞塘河严重环境污染与当地定位错误有关。应像治理酒驾一样切实承担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他建议每年在群众指定的河段举行公务员游泳比赛,请相关责任部门的所有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对于温瑞塘河污染治理的问题,不能仅仅停留在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的层面。需要所有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共同去管,去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定责任,而不是相互推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温瑞塘河的水质改善,让岸上能游人、水中能游泳、河里能游船的目标成为现实。治理环境污染不是单靠一个部门或几个人的力量就能解决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的坚决行动。温州的游泳比赛不仅仅是一场赛事,更是温州治河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这种传承不能因市委领导的变动而半途而废,必须持续进行下去。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教授对于温州温瑞塘河近期受到的高度关注表示肯定,认为这是公众对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的表现。温瑞塘河保护不力的问题仍然凸显出了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我们的经济增长模式仍然过于依赖高投入、高生产、高污染的传统模式,这种粗放的发展方式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现有的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尽管省人大已经制定了温瑞塘河保护的相关条例,但地方在环保部门的监管上仍存在责任缺位和管理缺位的问题。社会管理方式相对落后,很多时候还是依赖于领导的讲话和批示,法律的作用相对较弱。

杨建华教授认为,温瑞塘河的治理需要我们从多个方面入手。必须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减少发展代价,提高发展质量。我们需要严格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在环保方面的责任,理顺部门的职能分工,解决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交叉扯皮的问题。要加强公民参与,落实社会监督,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来。

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质询、问责、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特别是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温瑞塘河的有效治理,让这样的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并发扬光大,让温州的河流永远清澈流淌,成为城市的一张靓丽名片。

温州的治河文化不仅是当地人民的骄傲,也是整个社会的宝贵财富。让我们共同努力,保护好每一片水域,传承好每一份文化,为温州的未来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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