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一家,包括他的父亲和妻子,被发现在非法收购废品回收站和垃圾场的各类废弃药品。他们采取的手段相当惊人:从废弃药品中挑选、整理、重新包装,甚至更换生产日期,制造假药进行销售。昌平公安分局在行动中,现场查获了超过435个品种、数量高达2万余盒(支、瓶)的药物。
不久前,林某及其家人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昌平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追溯其犯罪历程,林某自2008年3月起在没有获得任何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了他的非法药品生意。他不仅从废品收购者手中低价购入废弃药品,甚至还从南方某市的邢某处购买完整的假药。林某一家将购得的药品进行分类、重新包装,部分药品以保健品的名义通过快递销往南方某些城市,其余则在旧货市场、工地等地方出售。
林某一家全员参与,其父负责清理药盒、分类散药并进行包装,其妻子则前往工地为人们看病,顺便推销自家的药品。据调查,短短三年内,这一家通过非法销售药品获利超过20万元。
警方在接到相关线索后迅速行动,将林某一家控制,并从其住处查获了包括血脂康胶囊、复方鲜竹沥液、云南白药等在内的非法药品,数量惊人。除此之外,警方还缴获了手持式电磁感应轧口机、打码机以及大量的药品包装盒和标签。
本案的检察官介绍,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生产或销售假药的行为,即使没有导致患者健康受到现实或可能的威胁,也构成犯罪。这一修改简化了司法认定的流程,加大了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打击力度。林某一家正是踩了这条红线,他们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众的健康安全,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