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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禁售中药配方颗粒

山西省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品零差率销售正式实施

近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山西省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经全面启动。今年,全省有33个县被纳入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所有县级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都将参与综合改革。

为了使我省的公立医院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省卫生厅根据国家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全面取消以药补医,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这一举措旨在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医院的服务能力水平,激发县级公立医院的运行活力,不断提升医疗水平。

山西省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规范,严禁销售中药配方颗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试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中药配方颗粒。未经备案的医疗机构也不得试用中药配方颗粒。对于擅自生产、配制、经营和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单位,将依法进行查处。

据了解,中药配方颗粒自2001年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以来,仍处于试验研究阶段。由于一些试点生产企业在临床试用过程中存在重销售、轻研究,重效益、轻质量的现象,因此必须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的监督管理,确保临床试用研究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太原市对七种非药品实施了禁售措施,这些非药品虚假宣传、虚编功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这七种非药品进行永久性、区域性驱逐,从即日起不得在太原地区销售。这一举措旨在切实维护公众权益,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

此次改革和规范的举措充分展现了山西省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视,同时也体现了对医疗行业的调整和规范化管理的决心。我们期待这些措施能够带来实质性的改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背记刘霞、张荣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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