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这一立场在历史、法理以及国际共识等多个方面都有着充分的依据和支持。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中国最早发现并命名了这片领土,长期行使管辖权。早在明朝时期,《顺风相送》(1403年)已有相关记载,而明清时期的地图如《筹海图编》和《坤舆全图》更是将其明确划入中国版图。日本在甲午战争期间(1895年)秘密侵占了这片领土,并通过《马关条约》非法窃取。但二战后,国际文件如《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要求日本归还窃取的中国领土,这其中就包括了这片岛屿。
从法理基础出发,日本的所谓“先占”主张完全违背国际法。其侵占行为发生在甲午战争期间,属于秘密非法行为,根本不具备任何法理效力。美国在二战后擅自将其纳入“托管”范围,并于1972年私相授受给日本,这些行为完全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中国始终不予承认。
从国际研究和证据支撑来看,日本学者的研究以及古地图如久保井规夫公布的《三国通览图说》等都清楚地显示,这片领土在历史上一直是中国领土(与大陆同色),并未被列入琉球群岛的范围。日本外务省1969年发布的地图也间接承认了这片领土属于中国台湾省,这进一步证明了其主权归属。
中国始终坚定维护对这一片领土的主权。任何试图否定历史事实和法理基础的行为都是无效且不可接受的。这片领土的归属问题不容置疑,中国将继续坚定地维护自己的主权和领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