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职业打假人起诉药店售假案披露:虚假宣传食品成焦点
近日,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引人关注的职业打假人杨连弟起诉药店的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这位在北京与王海齐名的职业打假人在宁波旅游时,于某药店购买了名为“绿色伟哥”和“雪域龙根”的产品后,因产品宣传与实际不符而提起诉讼。
杨连弟诉称,他在该药店购买了三盒产品后,服用出现头痛、恶心、心慌等症状。在仔细审查产品和收据后,他发现两个问题:一是产品包装盒上的批准文号是“食准字”,而非宣传的“药准字”;二是收据上的公章名称与购药药店实际名称不符。
针对这些问题,杨连弟与药店进行了交涉,并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诉。由于双方分歧过大,未能达成一致。杨连弟认为药店的行为构成欺诈,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提起诉讼,要求药店退还购货款并赔偿一倍货款等共计一万元。
杨连弟作为职业打假人的身份,使得这起案件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被告药店则辩称,原告提交的收据并非其药店的公章,且无法证明原告曾在此购买产品。庭审过程中,原告还出示了购买产品和事后交涉的录像,但被告对其真实性予以否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出售给原告的商品均为食品,但外包装上存在夸大功能、宣传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法院认为,原告以非营利为目的购买商品,属于消费者,其所提出的退一赔一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购货款并赔偿购货款一倍的损失,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目前,这一案件仍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我们期待法院能做出公正判决,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警示那些存在虚假宣传的食品商家。也让我们看到了职业打假人在维护市场公平正义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