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告和促销活动的盛行引起了广泛关注。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为此专门举办了“修订《广告法》禁止广告条款专家研讨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应该全面禁止广告、促销和赞助,以遏制其日益增长的蔓延趋势。
据了解,现行的《广告法》在1994年制定时,禁止广告的范围仅限于传统媒体如广播、电影、电视、报纸和期刊等,以及影剧院等公共场所。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新媒体的崛起,这一限制已经远远不够。
中国控烟协会会长黄洁夫强调,全面禁止广告是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控烟六大措施之一。特别是在2006年,《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后,更是明确了在广播、电视、印刷媒介和互联网上广泛禁止广告的要求。这意味着我们必须与时俱进,适应新的传播渠道,将广告的限制措施进一步升级。
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副主任姜垣指出,广告对青少年的影响尤为严重。据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尝试吸烟的动机竟然来源于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必须坚决遏制广告的扩散。
协和医科大学教授杨功焕以《广告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例,指出某些看似合法的活动如“2013中国娇子青年领袖颁奖盛典”等,实则无法履行国际公约的要求,也无法达到我国控制规划的目标。修订广告法势在必行。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建议,新修订的《广告法》应更加明确禁止公共机构和个人接受广告、促销和赞助。一切直接或间接推销制品或促进使用的广告都应被禁止。品牌不应通过“品牌延伸”或“品牌共享”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和促销,以免误导公众,尤其是对青少年的影响。
全面禁止广告不仅是控烟的重要措施,更是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共同抵制广告,为创建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