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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去年发生医疗纠纷7万件左右

医疗纠纷的化解之道:专业调解与手术意外险的双重保障

国家卫计委数据显示,全国医疗机构每年门诊量庞大,而医疗纠纷数量亦不容忽视。尽管占比不高,但每一起纠纷都会使医患关系更加紧张。如何化解这些纠纷,成为医疗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些地区通过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医调委)来疏导医患矛盾。北京市作为先行者之一,其医调委作为第三方调解机构,已成功受理并处理数千起医疗纠纷。除此之外,市场化手段如手术意外险也在尝试缓和医患矛盾。无论是独立的第三方调解还是市场化的保险制度,都在其过程中发挥了润滑剂的作用。

医调委的核心力量由资深人民调解员和专家库成员构成。这些调解员不仅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还需拥有法律背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他们不仅是纠纷的化解者,更是医患之间信任的桥梁。独立的医调委在调解过程中,需要专业的医务人员明确医疗损害结果与诊疗行为的关系。面对激动的患者家属,调解员不仅要进行责任评估,还要安抚对方的情绪。

北京市医调委副主任刘方强调,解决医疗纠纷需要有法律思维的医务人员。从医调委的统计数据显示,虽然医院没有责任的纠纷也有达成赔付协议的情况。对于重大损害的患者,国家应通过救助机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除了通过医调委调解,市场化的手术意外险也在尝试为缓解手术过程中的医患纠纷提供保障。北京的佑安医院、积水潭医院、协和医院等相继推出不同类型手术意外险,为患者提供更多保障。这些保险制度旨在平衡医患双方的风险,减少因手术风险引发的纠纷。

手术意外险的实施不仅为患者提供了安全保障,也为医生在复杂手术中的决策提供了支持。这种市场化的手段有助于缓和紧张的医患关系,增强患者对医疗系统的信任。

通过专业调解与手术意外险的双重保障,我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医疗纠纷,改善医患关系。这仍需要医疗工作者、患者、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和谐、信任的医疗环境。谈及手术意外险的推出背景,北京佑安医院医患办主任杨宇分享了一个令人痛心的故事。两年前,佑安医院为一位患者成功进行肝脏手术,术后情况良好。患者却在第二天因突发脑梗离世。经过详细鉴定,患者的离世原因是自身健康问题,而非手术失误。尽管医院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杨宇主任认为,如果当时有手术意外险作为保障,患者家属至少能获得一定的赔偿。

当前医疗体系中,医疗责任险是医院和医生为投保人的一种保险,主要在医疗事故中发挥赔偿作用。而对于患者自投的商业保险,更多的是针对疾病和医疗费用,涉及手术风险的险种相对较少。杨宇主任认为,医疗责任险和手术意外险相互补充,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的权益。若是医院过失导致患者伤害,医疗责任险将发挥作用;而因患者自身原因导致的不可预测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则可通过手术意外险进行赔偿。

手术意外险并非新鲜事物,早在2005年,北京阜外医院就在心脏病手术中开始尝试。目前,与各大医院合作的保险公司均为实力雄厚的大型保险公司。这些保险公司会根据医院的手术量、病人种类及可能出现的意外风险等数据进行精算,制定符合实际的保险方案及产品价格。

某保险公司的负责人邢玉英表示,手术意外险一直在调整完善中。从最初的仅涵盖身故赔偿,到现在涵盖并发症赔偿,这一险种仍在摸索阶段。保险公司与医院的合作会考虑医院的水平和手术死亡及风险发生的概率,并非所有医院都能与保险公司合作。对于意外率过高的医院,保险公司会谨慎考虑。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手术意外险是人身保险中的一种意外险,可以作为患者手术的补充性保障险。医院还应购买医疗责任险,强调医生的职业责任和医院的管理责任。郝院长指出,手术意外险的赔偿中,产品定价和事故鉴定的公平性至关重要。

尽管医院积极推广手术意外险,但患者的接受度并不高。以佑安医院为例,一个半月内投保率不到20%,积水潭医院的骨科手术中投保率也不到10%。邢玉英表示,部分小型保险公司因推广初期可能承担一定损失而不敢尝试。推广过程中也出现过医务人员与保险公司利益牵扯的问题,扰乱了推广秩序。

医疗机构期待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北京积水潭医院医患办主任陈伟表示,推广该险种的最大困难在于患者对于自行购买保险的不接受。目前推广方式由医生直接介绍也显得不太合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更多有效的推广方式,并加强医患沟通,让患者了解保险的重要性,从而自愿购买。也需要加强监管,确保医务人员在推广过程中的公正性,以建立互信关系。

手术意外险的推出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益,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手术风险也在增加,完善手术意外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期待未来能有更多的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合作,共同推动手术意外险的发展,为患者的安全提供更多的保障。在当前医患纠纷频发的背景下,医院正努力推动患者主动了解并购买手术意外险。陈伟,这位担任医患办主任多年的专业人士,向我们阐述了其中的重要性。医疗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风险的分散与应对需要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过去,医院主要承担推动患者购买保险的责任,而现在,这种局面正在转变为患者主动了解并购买保险的行为。

陈伟认为,为了更有效地处理医患纠纷,国家应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纠纷处理流程和制度。现行的《医疗投诉管理办法》仍在试行阶段,缺乏强制力。各医疗机构在处理纠纷时,往往依据各自的制度进行操作。陈伟提议,若全国能建立统一的医疗纠纷解决制度,所有医疗机构遵循统一的流程,这将大大提高纠纷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提升医疗纠纷处理人员的专业性,也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针对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北京佑安医院的杨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将解决机制引到第三方是确保公正评判的最佳方式。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指出,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应通过法定程序妥善处理。但杨宇指出,规定中的“应当”和“可以”的表述过于模糊,这给医院在处理纠纷时带来了困扰。

在杨宇看来,即使纠纷涉及的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下,只要是由医院内部进行评定,患者难免会产生质疑。他强调,为了增强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必须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定。而且,这种评定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才能真正起到调解作用。

医患双方共同加强风险意识是医疗行业的关键。医院应推动患者主动了解并购买手术意外险,国家应进一步规范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和制度。引入第三方的评定机制,确保纠纷解决的公正性,是医疗行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更多相关新闻,请阅读中国青年报的深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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