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做官在老百姓眼中一直是令人羡慕的职业,官老爷的身份和巨额的俸禄似乎成为了社会地位的象征。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常常将“长大做官,光宗耀祖”作为对后代的最大期望。想要成为公职人员,除了经过系统的全面考核之外,古代也有一套选拔官员的制度。
除了常规的科举、封荫、推选等渠道外,古代还有一种较为隐晦的方式成为官员——捐纳,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买官。尽管在和谐社会中,买官卖官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但在古代,这种现象确实存在。
“银钱易官”的现象最早可以追溯到很久远的时代,随着朝代的更迭,这种不光明正大的手段时有发生。到了封建帝制统治末期,捐纳制度达到了最盛行的时期。在清朝,想要成为官员,有四条路径:科举、封荫、推选以及捐纳。
科举是最常见的方式,其难度众所周知,犹如过独木桥。封荫则是祖上于朝廷有功,基本出生就能决定。推选则受到地方官员或名门望族的控制,有些世袭的味道。而捐纳,则是相对容易的方式,只要你有足够的银两,愿意奉献给朝廷,自然能得到相应的官职。
在我们的认知中,买卖官职无疑是最黑暗最混乱的行当。清朝国库空虚,为了周转之需,这一做法从某一年间一直断断续续进行了二百年左右。清朝首例卖官事件发生在康熙四年,当时清朝立国未久,需要大量的银钱来修复战争带来的破坏和抵抗灾荒。于是,清廷颁布法令,出身民间且家境富足的人,只要能为朝廷奉献一定数量的粮食和白银,就有机会直接保送国子监念书或赐予荣誉九品官职。
这一买卖官职的先例一旦开启,便风靡全国,规模逐渐扩大,捐官的价码也翻了数倍。买卖对象从民众扩大到了公职人员,购买的官职级别也越来越高,从最初的荣誉九品逐渐上升到了掌控一地的县令。这一风气愈演愈烈,仿佛潘多拉魔盒被打开一般。
朝廷对此也采取了一些措施,规定了允许捐纳的时间,如战乱时期、抗洪救灾期间等特定时刻才能买官。在例如康熙五十年颁布永不加赋之时,为了维持国家机关运转,朝廷也开放了捐纳之法。
至于可买卖的官职方面,朝廷也有所限制。京官最高只能买到郎中一级,外放的官员最高可买到各省道台。国家六部中的吏部和礼部官职不卖,因为这是行政的重点,自然不会交给没有水平的捐官人士。买官者的家世也需要考察,必须家世清白、知根知底。
满足上述条件并手有大笔闲钱的人就可以开始挑选官位了。那么当时买这些官职需要捐多少银钱呢?古代卖官称为“赀选”,即向交纳一定的财货就能拜官授爵。据记载,八品县丞约千两,七品知县则要四千多两,五品同知不到七千两,超过这个品阶的官职则价格上万两。这个标准只是针对外官,京官的价格要更高一些。
富人花费巨额银两买来官位后,自然会想方设法大肆搜刮以图回本。捐纳不仅填补了官员的空缺,也为紧张的国库带来了一定的缓冲作用。例如某一年间短短九个月的时间通过买卖官职就带来了八百多万两白银的收益令人咋舌。然而由于买官者众多而官职有限许多人倾尽所有只获得了一个候补之位可能终生都无法上任。许多候补之官不得不继续投资运作贿赂关节以求早日上位。虽然捐纳丰富了国库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通过捐纳上位的官员贪腐严重使得百姓生活困苦怨声载道。这种现象无疑加剧了社会的腐败程度使得官场变得乌烟瘴气。在历史的长河中,一个国家若是长久地陷入混乱,必然会导致更多的贪慕权力者涌现,他们不惜倾家荡产来购买官职。这样的恶性循环,无疑成为了治国之路上的一大败笔。
清朝廷或许早已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巨大危害。面对国库空虚的困境,他们似乎并没有更好的对策。也许是因为如此,现今留下的清朝官方史籍对捐纳买官之事鲜有记载。对于任何一个正常社会而言,官位是绝对不能进入市场的。官位的买卖是对社会秩序和公正的极大破坏。
晚清的思想家冯桂芬对此有着生动的描述:近年来,买官卖官的风气盛行,导致吏治败坏。一旦吏治败坏,各种事件频频发生,解决问题又需要花费大量资金,财政自然陷入紧张。而财政一紧张,卖官的行为就会更加频繁,国家怎能不陷入混乱呢?
这种买卖官职的现象在清朝严重到了何种程度?《清朝的买卖官职有多严重?》一文或许能为我们揭示背后的真相。与古代的“邓琬传”所描述的相似,买卖官职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它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公正和秩序,还导致了国家财政的恶性循环。
当官位成为市场的商品,那些真正有才能和抱负的人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机会,而那些只图私利的人却可以通过购买官职来获得权力。这不仅是对个人努力的嘲讽,更是对国家未来的威胁。对于任何一个追求稳定和繁荣的国家来说,官位的买卖必须被严厉禁止和打击。
历史是一面镜子,它让我们看到了过去社会的兴衰变迁。从清朝的买官卖官现象中,我们应该深刻反思,确保我们的社会公正、公平,让真正的才华得到发挥,让国家的未来充满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