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健康网消息,近年来关于嫖宿罪的话题随着女童遭受性侵害案件的频发而引发广泛关注和争议。这一话题已经成为社会争议的热点。昨日,央视《新闻1+1》节目邀请了专家对这一话题进行深入分析。
核心提示:
近来,各地不断发生的未成年被性侵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嫖宿”罪被一些人指责为纵容犯罪,其存废问题正在引发全社会越来越激烈的争论。2012年6月6日播出的央视《新闻1+1》节目邀请了专家对此进行了深入。
解说:
从浙江永康到福建安溪,再到贵州习水、陕西略阳,这些地区不断出现的未成年被性侵案件,究竟揭示了什么问题?今天,我们关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该如何保护这些无辜的孩子?
主持人张泉灵:
观众朋友们,这里是正在直播的《新闻1+1》。我是主持人张泉灵。明天就是高考,而明天在北京举行的上合组织峰会也为高考推迟了半个小时,以确保考生们的顺利出行。这足以说明,孩子的事情在家庭和社会中都是大事。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社会的未来。家庭和社会需要给孩子更多的保护。
就在今年的六一节前夕,一份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十大事件的公开报告正式发布了。这份报告揭示,保护未成年人仍然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面对一起起不断发生的类似案件,涉及一个个还不满14岁的受害者,“嫖宿”罪的存废正在引发全社会越来越激烈的争论。
其实,这次评选的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可以从三个角度进行分类。首先是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法规的完善和需要进一步理清和完善的地方。是关于已经有了法律和法规,但在具体落实时可能需要进一步的细化。是由某个事件引发对中国儿童未来发展的思考的事件。
而公众舆论的焦点目前主要集中在陕西村镇干部12岁少女被定性为“嫖宿”的事件上。为什么这个事情会引发如此大的关注呢?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这个事件在法律层面存在着巨大的争议,需要讨论是纵容恶行还是法律的进步;二是类似事件已经连续三年出现在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的名单中,且涉及不同地区。这不禁让人思考我们到底应该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我们通过一个短片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个事件及相关争议。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王志祥表示,“嫖宿”罪是指嫖宿不满14周岁的的行为。从立法的角度来看,“嫖宿”罪被视为对社会管理秩序的妨碍,因为即使同意发生性行为,从立法角度看也不能视为被害人同意。“嫖宿”罪被设定在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范围中。针对这一罪名存废的争议一直不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关于“嫖宿”罪的存废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一方面,有人认为该罪名的存在能够明确对这类行为的惩罚力度;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该罪名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恶行。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意识到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性。家庭、学校、社会以及都应该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我们也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确保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能够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聚焦两会热议:废除“嫖宿”罪,守护未成年少女的安全
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妇联副主席甄砚提出了一项引人深思的提案:废除“嫖宿”罪。她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那些无辜的未成年少女,让她们免受世界的伤害。这一提案,无疑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议。
现行的《刑法》中,“嫖宿”罪与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尽管作为罪的法定从重情节,其量刑最高可至死刑,但“嫖宿”罪的最高刑期仅为十五年。这样的法律规定,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在伸向未成年少女的黑手时,可能会选择以嫖宿的方式逃避法律的严惩。这无疑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舆论的争论。
对此,法律专家王志祥表示,“嫖宿”的行为在实践中,由于法律量刑较轻,往往被认为法律力度不足。他指出,无论是还是嫖宿,那些伸向未成年少女的黑手都是对法律的严重挑战,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事实上,由于年龄和心理的成熟度,无法对自己的行为做出真正的承诺和判断。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失足的比普通的更需要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而的行为完全可以包括“嫖宿”,不能因为犯罪分子支付了金钱就另当别论。当前的《刑法》却在这一问题上存在漏洞,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废除“嫖宿”罪,不仅是对未成年少女的保护,更是对法律和道德的尊重。我们期待立法者能够深入考虑这一问题,完善相关法律规定,让每一个无辜的未成年少女都能得到应有的保护。我们也期待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自由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