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城乡并轨的旅程与挑战
在当下社会,养老金制度建设如一道美丽的彩虹,跨越城乡的鸿沟,整合城乡的力量正在加强。这一进程不仅统一了经办机构、信息系统和待遇调整机制,更为实现基础养老金中央统筹,解决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春节长假后的首个工作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决策如春雨滋润,使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这两个词汇成为历史的一部分。
江苏省盐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的吴明华副主任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并轨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处于基层实践一线的盐城市,既是全国新农保的重点联系城市,也是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点联系城市。
早在2012年9月,盐城市便开始了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并轨工作,使得养老金的领取不再存在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区别。这一改革举措的实施,让盐城市在新农保的道路上先行一步。射阳县的六个镇、二十个村作为试点地区,见证了新农保的诞生与成长。一年后,盐城市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试点范围在全市范围内扩大。
与此江苏多个地级市也开展了新农保试点。基于各地的实践经验,江苏省下发了相关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一进程中的一个小插曲发生在射阳县通洋镇曙光村,村委成员王曙清的一次攀谈,让村民李素梅认识到了养老问题的重要性,并参与了新农保。当时的江苏,参保人数近万,占同期全国新农保参保人数的三分之一。
两年后,江苏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城居保试点,并颁布了《江苏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盐城市作为先行试点城市,率先实施这一制度。居民贾学义便是这一制度的首批受益者之一。
如今,已有15个省份走在了城乡养老保险并轨的前列。城乡养老保险并轨的实施,不仅为城乡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也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朝着更加公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这一进程,如同春天的脚步,坚定而有力,为每一个老年人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贾学义在2012年6月迎来了他的60岁生日,从此开始享受每月149元的养老保险待遇。这一年,盐城市开始了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并轨,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之前负责两项社会保险事务的机构整合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不久后,江苏全省的13个省辖市全部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切的变革,为贾学义以及更多的城乡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
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江苏的成功经验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到了2013年11月,《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颁布,更是标志着这一制度在全省范围内的规范化、法制化。这一制度不仅仅是江苏的专利,目前,包括江苏在内的15个省份已经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数接近5亿人。
这一巨大的变革背后,是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多年的努力与。早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就决定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随后,《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公布,使得新农保试点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铺开,最终实现了对所有县级行政区的全覆盖。在这个过程中,城镇居民也被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范围内。
与此郑州市等国内多个城市也在积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像郑州市的居民李峰,他多年前将父母从农村接到城市,虽然亲戚们有了新农保,但父母却没有养老保险,他一人供养两位老人的压力巨大。随着郑州市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他按照每月每人160元这一档为父母缴费,当父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每月可以拿257元。如今,李峰的母亲已经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事务部主任、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王向前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合并工作已经得到了法律上的保障。这一重要消息来源于我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王向前作为劳动立法领域的专家,参与了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草案的专家论证和起草工作。他表示,国务院已经决定合并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计划以国务院的名义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的消息,这些政策文件预计将在本月底公布。
关于整合工作,一直备受关注的养老保险制度因其存在的“碎片化”格局而备受争议。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居保三大块,其中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实行的是财政保障的退休制度,这就是我国养老制度的双轨制。专家表示,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之间差别不大,整合相对容易。如何建立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居民养老储蓄保值增值等问题则是一大挑战。
杨燕绥表示,两项制度的合并具有重大意义,是养老保险制度的一次重要整合。他认为,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有利于参保人在城乡之间流动,促进城镇化建设。建立待遇调整机制和完善居民养老储蓄保值增值可以提高制度的保障水平和调动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虽然整合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但吴明华认为,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够缩小城乡差别,为建立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奠定基础。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也曾表示,将制定实施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以促进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的顺畅转移。一些地区如盐城市已经出台了相关的转移办法。公开数据显示,去年有1万余名农村参保居民转移到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王向前在参与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法律法规草案的专家论证和具体起草工作时发现,无论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新农保和城居保,都是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确立的。从实践的角度来看,规范性文件能够保持政策的弹性,有利于制度的不断完善。他认为合并新农保和城居保是朝着建立全民养老保险制度迈出的重要一步。王向前,一位深耕法治领域的专家,向法治周末记者深刻阐述了规范性文件与行政法规之间的差异性。他强调,相较于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稳定性稍显不足。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为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亟需国务院出台相应的行政法规,制定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为这一制度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王向前进一步指出,自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它为社会保险改革指明了方向,并为我们留下了弹性的发展空间。仅有大的法律框架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制定更为具体的单行行政法规,如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以便更好地实施法律,确保法律的落地生根。
杨燕绥同样对此深表关切,他呼吁我国应依据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制定详尽的养老金条例。这些条例应当涵盖国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储蓄的各个方面,包括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缴费与税收政策的调整,以及养老金的支付和纠纷处理等重要事项。他强调,通过制定这些条例,我们不仅可以解决养老金制度的公平性问题,还能确保其可持续性,为未来的老龄化社会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两位专家均认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发展的关键环节。我们期待着相关法规的出台,为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注入新的活力,为广大民众带来更多的福祉。更多精彩内容,请浏览法治周末以获取更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