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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制售死猪肉猖狂 屠宰场变“黑作坊”

随着人民币的升值和物价的不断上涨,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愈发突出。近期,用死猪肉制售火腿肠或烤香肠的案件不断浮出水面,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福建警方连续破获多起死猪肉案件,引起了新华社的极度关注。新华社记者随同福建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后发现,从病死猪“偷渡”出养殖场,到突破层层监管流入市场,已经形成了一个收、运、制、贩“一条龙”的犯罪网络。

尽管这一网络已经被揭露,但百姓餐桌保卫战依然任重道远。监管、打击、惩治犯罪的力度尚未跟上实际需求,让一些不法分子得以钻空子。在个别地区,收、运、制、贩等环节竟然能让病死猪肉“逃”过重重关卡,令人触目惊心。

以福州市乌龙江大桥北侧一小山的半山腰的一栋小楼为例,民警在这里当场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刘永和。眼前的情景令人震惊:3台大型冰柜内存放着恶臭刺鼻的病死猪肉,屋外运货车和屋内案板上也放着猪肉,上面爬满了蛆。这些猪肉总量超过2吨,都是刘永和从附近养猪场收购的病死猪,再进行屠宰、分割的结果。

另一个抓捕点也令人印象深刻,犯罪嫌疑人凌建君落网,现场同样恶臭熏人、满地污血,黑乎乎的墙边摆放着用来制作腊肠的色素罐子,院子里挂着密密麻麻的腊肉、香肠。这些腊肉和腊肠是由病死猪肉加工而成,销售给福州、温州、宁波等地的商贩。

据了解,这些病死猪肉能够“逃”过数道关卡,包括生产环节、加工环节和销售环节。在生产环节,一些养猪场未能按规定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将其卖到私宰点;在加工环节,病死猪肉未经检验检疫就被制作成肉制品;在销售环节,这些肉制品“逃”过了检疫、工商、质检、卫生、市场管理等关卡,最终流向各地食品市场。

暴利驱动是这一产业链形成的关键因素。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暴利,不惜违法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猪肉。他们通过一系列手段将病死猪肉加工成肉制品,然后以低价出售,获取暴利。这一产业规模庞大、组织严密、人员相对固定,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地下体系。

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一些犯罪分子得以逃脱法律的制裁。虽然有人对贩卖病死猪肉供认不讳,但由于法律执行中的困难,司法机关只能对他们取保候审。这种情况使得一些人产生了侥幸心理,继续从事这一非法行业。

制售病死猪肉的犯罪网络已经浮出水面,但百姓餐桌保卫战仍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才能确保人民的食品安全。也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让大家都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只有这样,才能彻底铲除这一危害公共健康的毒瘤。针对大肆贩卖病死猪肉的执法困境,确实暴露出当前法律在应对食品安全问题上的尴尬局面。

中国政法大学的阮齐林教授指出,我国刑法中有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有毒、有害食品的相关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诸多困难。例如,根据第140条,要证实销售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商品案值达15万元以上才能定罪,然而“黑作坊”、“黑工厂”大多没有账目可查,且伪劣产品的案值往往较低,难以达到这一标准。对于第143条和第144条的适用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证实食品中含有超标的有害细菌或污染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并不容易,需要相应的技术设备来进行鉴定。一些地方因设备不足、经费短缺,难以解决检测鉴定的问题。这导致一些犯罪分子得以逍遥法外,甚至一些人在服刑后重操旧业,屡犯不止。

对于这种情况,专家们呼吁不应将安全食品犯罪视为一般经济犯罪,而应视为危害公众生命健康的严重犯罪,并加大惩治力度。打击类似“地沟油”和病死猪肉等犯罪,还需要出台规范性文件或司法解释等,使得法律更具操作性。对此,公检法三部门已经采取行动,通过联合发文进一步统一标准,规范案件侦办流程。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的施杰律师表示,治理病死猪肉问题还需加大监管及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针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新特点和新趋势,有关部门应适时调整法律法规,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要解决这一问题并不容易。在我国,黑作坊由来已久且数量众多,质检和警察部门虽然人口众多,但面对庞大的城市规模和多如牛毛的黑作坊,监管和执法工作仍面临巨大挑战。除非这些黑作坊的行为被媒体曝光或消费者发现并被曝光出来,否则它们往往能在城市中隐秘存在。这也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相关部门的工作过于松懈。我们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和执法效率,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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