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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个人缴费已成定局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未来的挑战与机遇

媒体风声传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的最终方案仍在孕育之中,但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员工需同企业职工一般缴纳养老保险的原则已如晨钟暮鼓,声声入耳。这一改革的大潮,无疑在学术界与社会各界引发了广泛的热议。

对于公务员群体来说,改革似乎相对容易接受。学者指出,公务员的工资上涨可以平衡个人缴费的压力。事业单位则面临无收入来源解决缴费问题的尴尬境地,各级财政对此并不愿意承担费用。这一现象,使得改革的推进面临挑战。

在北京一所工科大学任副教授的王文云女士,月工资六千多元,她的工资单上并未包含养老保险这一项。和全国四千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样,她无需为未来养老缴费。一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启动,这一现状将彻底改变。

尽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个人缴费已成定论,但这场改革的道路并非坦途。“谁来埋单”的问题如巨石压在胸口,不解决这一问题,改革便可能再次陷入泥潭。对此,公众的关注焦点集中在“双轨制”的破题上。

今年的工作报告再次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提上日程,这是正在制定中的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经过多年的讨论与,下一步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进行改革已成为大概率事件。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公开场合多次表示,将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建立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制度。这一改革方向清晰明了,即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并设立职业年金。按照现行费率计算,单位和个人的总费率最高将达到44%。

在中央文件尚未出台之际,一些地方已经跃跃欲试。广东省人社厅已派专人对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进行测算,并准备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改革的实施细则。这些实施细则基本方向是建立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新老制度衔接,平稳过渡。

在广东一些地区,如中山、珠海、湛江等,公务员缴纳养老金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其中,中山市尤为典型,公务员个人和财政都按照企业标准真实缴费。这些地区的试点改革可以概括为两种模式:一是“进口改出口不改”,二是“进口小改出口不改”。不论缴费多少和计发方式如何变化,最终待遇水平仍然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的高替代率来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虽然面临诸多挑战,但这也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只有深入、科学谋划、精准施策,才能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为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提供更为完善、更为公平的养老保障。谁来承担改革的费用?

自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文件下发七年以来,各地试点进展缓慢,背后的最大障碍并非公众所想象的权力博弈,而是改革背后所面临的财务困局。

在专家杨燕绥的眼中,公务员改革看似简单,实际上却是涉及重大经济决策的复杂问题。公务员个人的缴费可以通过涨工资来实现平衡,而雇主的缴费部分财政也可以提供资金支持。事业单位的改革则面临巨大的挑战。面对如此庞大的公共部门,各级财政显然不愿也没有能力为他们承担改革费用。事业单位本身并无稳定的收入来源来解决这一问题。

以王文云的例子来说,每月扣除房租、停车费等费用后,她的实际收入并不高。按照新的改革方案,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将高达16%,这意味着她每月需要为养老储蓄支付一笔不小的费用,这将直接影响她的日常消费。

公共部门的雇员,如大学的教师等,他们的劳动收入仍然是高度计划的,并不包含养老的剩余权益。他们的工资水平通常低于同等条件下的市场化部门人员。这些雇员实际上已经交了“隐形税”,他们的退休金只是雇员工资的延期支付。一旦个人开始缴费,将打破现有的薪酬结构平衡,可能对这些部门人员的稳定性造成影响。

作为雇主,学校必须为老师缴纳的社会统筹费用以及职业年金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这笔费用由学校承担,学校可能会通过乱收费的方式弥补,但这与政策相违背;而如果由财政承担,当前的财政预算并没有这一项目。

现实的状况是,公务员改革的难度远小于事业单位。公务员作为财政供养人员,即使财政为他们缴费也只是从一个口袋转向另一个口袋。但事业单位的情况截然不同,财政不可能为所有事业单位埋单。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方案,只有部分单位如中小学基础教育等可能得到财政的支持,而对于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公益类事业单位,财政完全出资的可能性非常小。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总费率高达44%,无疑是一项昂贵的改革。杨燕绥指出,仅公务员启动养老改革一项,财政就需要支付三笔费用:一是公务员过去工作年限的视同缴费;二是当期缴费入统筹账户的20%以及入职业年金的8%;三是执行“老人老制度”人群当期的养老金。

深圳的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该 walk 深圳全市行政机关全面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后,新聘任人员开始购买社会养老保险。随后,深圳市事业单位也进行了同样的改革。深圳为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为每月工资的较高比例,其中单位缴纳部分比例较大。这一缴费比例远高于企业职工的缴费水平。

关于养老保险改革,专家提出见解

关于缴费水平对退休后养老保险替代率的影响,相关话题在业界持续引发关注。杨燕绥教授对财政出资进行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持悲观态度。她指出,深圳的成功经验背后离不开强大的财力支撑。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许多地区的财政收入仅能解决公务员和基础教育老师的工资问题,难以腾出额外资金进行养老保险改革。

公平性是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首要目标,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确保公平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追求公平并不意味着简单的复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模式。未来最大的不公平可能在于年金的差异,有无年金将成为决定职工待遇的关键因素。目前,企业年金主要集中在国有大型垄断企业,参与人数有限。

杨燕绥教授认为,企业年金发展的瓶颈在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过高,一般企业难以承受额外的负担。公务员的职业年金可以由财政支持,但对于事业单位而言,情况将千差万别。她预计,大部分事业单位可能无法为职工建立年金。

对于“何为养老金的公平”,王文云女士有着自己的困惑。她博士毕业后在高校工作,月薪只有6000元,而她的同学在外企工作,年薪已经高达50万。同学认为她退休后的养老金会比自己高,这在她看来并不公平。在职时,她的同学收入远高于她,仅仅因为进入了不同的体制,退休后的收入就会有如此大的差异吗?

李珍教授指出,企业职工养老待遇低的原因不仅仅是缴费时间短。公共部门与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和平均工作年限都有所不同。公共部门雇员的平均工作年限通常在35年左右,而职工养老保险的平均缴费年限则有所下降。这意味着公共部门员工为养老保险制度做出的贡献更多。

社会保险不是纯粹的社会福利,它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现在一些企业参保人的待遇低,与缴费年限过短、缴费基数过低有直接关系。面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财务困境,杨燕绥教授提出了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财政当期不出钱,只启动个人缴费,对参保人的视同缴费和社会统筹进行记账,等到这部分人退休时再一并补齐。这种做法可能会加重制度内的不公平。机关事业单位若加入养老保险制度而不能承担单位缴费的责任,可能会加大制度的风险。

专家们认为养老保险改革必须区分公共品和准公共品。基础养老金可以追求公平性,消除身份差异,确保人人都能领到基本的吃饭钱。个人账户则应被视为准公共品,根据个人的工作年限和缴费金额有所不同。可以保障基本生活,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改善必须依赖于个人的积累。简单地向企业职工养老制度并轨并不可行,必须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根本性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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