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关乎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其水质是否达标,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近日,多位业内人士透露,自来水从水厂到居民家中,二次供水环节成为“一公里”污染治理的盲区。
二次供水设施产权管理分散、建设标准不统一、设备缺乏定期维护等问题,造成了二次供水的严重污染。近年来,随着水质问题的日益突出,自来水安全成为了人们切身的关注。《经济参考报》记者通过调研发现,除了水源地水质下降、自来水厂处理工艺落后等因素,一些用水单位的二次供水设施存在设备老化、不能定期清洗的现象,这极大地增加了自来水的污染几率。
所谓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备,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备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给用户的形式。这一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亟待重视。为此,业内人士建议国家出台统一的二次供水管理规范。
环保部最近发布消息称,我国有数亿居民使用的水源存在安全隐患。这一结果令人触目惊心。尽管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但并不意味着水质是健康的。多位专家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水源污染是自来水水质安全最大的问题。如果源头受到污染,后续处理环节即使再努力也难以保证水质安全。
记者在多地调研发现,一些水源地周边存在垃圾遍地、矿山私采乱开等问题,导致水质受到严重污染。一些水务专家还表示,目前仅靠一类、二类水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饮水需求,三类水也开始被用作自来水水源。水源本身存在污染问题,即使经过再加工也难以成为健康的水。
目前,我国城市自来水加工普遍采取加氯消毒处理,但消毒的副产品可能对人体有害。在部分自来水厂车间,记者可以闻到刺鼻的味儿。遇到水质不佳时,厂家甚至需要增加消毒剂的量。水龙头铅超标也成为隐患。近期曝光的“毒水龙头”事件令人震惊,一些家庭作坊生产的水龙头铅含量超标,这样的水龙头放出的不是水而是毒。
而在自来水的输送过程中,二次供水设备的卫生状况也令人堪忧。为保证高层建筑的供水,自来水在二次加压的蓄水池中停蓄。一些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条件极差,极易导致饮用者感染疾病。这个环节的污染成为影响自来水水质的又一重大隐患。
为了保证自来水的安全,必须重视二次供水的污染问题,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自来水的安全供给。也需要加强水源保护,提高自来水厂的处理工艺水平,确保从源头到末梢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让百姓喝上放心水。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下的二次供水问题
自城市供水系统在我国不断发展和完善以来,二次供水作为城市供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二次供水成为城市供水的重要环节。建设部于《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中对二次供水做出了明确的定义,并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和管理。二次供水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在河北衡水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郑建恒透露,由于市内自来水管网的水压限制,高层建筑需要二次加压以确保供水。这一过程中存在一个蓄水池,自来水在此停留,疾控部门的检测并不包含这一环节,这就为自来水污染埋下了隐患。随着楼房住户的增多或减少,水箱的水循环速度会发生变化,从而导致污染程度的变化。
武汉市水务集团总工程师邱文心指出,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状况令人担忧。部分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归物业管理,但水箱的清洗维护并不规范,甚至有些小区的二次供水储水箱常年无人清洗。这些设施由于缺乏专人看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次供水的水箱容易成为微生物滋生的温床,产生各种污染物,甚至可能导致饮用者感染疾病。如果没有严密的监管,甚至有可能被人恶意投毒,后果不堪设想。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老旧小区的二次供水水箱处于无人看管状态,长期未进行清洗、消毒或加盖加锁。水箱内淤泥杂质堆积,虫蚁尸体漂浮水面,铁锈和脱落漆皮四处散落,甚至还有死耗子等污染物。
造成二次供水污染的原因有多方面。二次供水设施产权管理分散,管理责任不明确。我国《物权法》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为全体业主共有,但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与二次供水相关的管理办法。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国有企业的改制,许多老旧小区缺乏管理或业主自发管理,但业主普遍缺乏管理意识和能力,不愿承担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
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标准不统一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开发商在建设中存在建设标准不统一、材料质量不一等问题。物业公司负责维护清洗这些设施,但能否保证二次供水水质取决于物业的尽责程度。
供水企业也面临着承担设备维护的困境。邱文心表示,和社会对二次供水的需求与供水企业的实际能力之间存在矛盾。水价内并不包含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和维护费用,在没有政策、资金的支持下,由供水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成本过大。
二次供水问题已成为城市供水领域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为保障居民饮水安全,需要、开发商、物业和居民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确保二次供水的安全和质量。武汉市拥有超过两千个二次供水的泵房。为了杜绝自来水污染现象,武汉水务集团曾计划全面接管这些泵房。在接管过程中,他们发现这项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消耗巨大,只能接管一百七十多个后无奈暂停。
针对二次供水存在的安全隐患,相应的法律规章显得尤为缺失。这一问题引起了《经济参考报》记者的关注。在调研中,个别地区已经开始制定地方二次供水条例,以应对这一挑战。业内人士呼吁,国家应加大力度制定相关法规,确保二次供水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市区内的二次供水设施数量逐年增长。一些水污染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市民对自身饮水安全的关注度日益提高。由于自来水水质问题,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市民堵路、堵的。
针对这些安全隐患,专家们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快制定法律规章,为二次供水管理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他们还建议进一步明确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对于新建楼房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可以采用建管合一的模式,由水务集团负责设计、施工及后期运营维护,并将建设资金列入房屋建设成本。
对于老旧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则应由负责组织,水务集团实施改造后统一管理。改造资金由承担。对于水务集团接管的二次供水设施,通过收取二次供水服务费来进行日常运营管理,实现“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统一收费”的目标。
专家还建议,在用水管理条例中应明确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主体应加强对二次供水的日常管理,建立水质管理制度和检测档案。这包括定期进行水质常规检测,每季度至少一次;并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每半年至少一次。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市民的饮水安全,让市民用上放心水。(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