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一律师事务所宣布代理的“省立医院巨额赔偿案例”引发了广泛关注。这起事件涉及山东省立医院因诊疗不当导致一名肾结石患者变成植物人的情况,赔偿金额高达216万余元。
这位不幸的患者,张女士,因右肾结石前往山东省立医院治疗。在医院接受手术后,她的情况急剧恶化,出现了呼吸急促、心率加快等症状。紧急转入ICU后,尽管经过一系列抢救措施,张女士仍不幸成为植物人。这一悲剧令人扼腕叹息。
这起事件的医疗过程经过了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书指出,虽然手术步骤符合规范,但术中出血较多,且对术后持续出血和腹腔内出血情况的分析和鉴别诊断缺失。最终,鉴定意见书认定省立医院存在医疗过失,与患者张女士目前的意识障碍状态具有主要因果关系。
面对这起医疗事故,患者家属与省立医院进行了长达三年的交涉。最终,在证据确凿、事实明晰的情况下,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判决省立医院赔偿患者张某各项费用共计216万余元。这一赔偿额度创下了山东医疗损害赔偿的纪录。
“这是山东省医疗损害赔偿第一大案。”原告代理人、有着“军医律师第一人”之称的张静如是说。他从事医疗损害赔偿研究多年,表示这起案件无论从医疗过失的严重性还是赔偿额度来看,都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省最大的医疗损害赔偿案。
这起事件无疑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医疗安全是关乎每一个患者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每一个患者都能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治疗。也期望医疗机构能够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患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