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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酒瓶服役超三年易爆炸

啤酒瓶的回收使用期限通常为两年,然而最近的一项调查发现,滨州市在售的燕京啤酒瓶普遍存在“超期服役”现象,有的啤酒瓶服役时间甚至长达五年之久。

近日,滨州市民侯先生在超市购买了一箱啤酒,他发现啤酒瓶表面布满了刮痕,原有的光滑质感也早已消失。更为令人惊讶的是,酒瓶底部的生产日期标签显示这些瓶子已经“服役”了五年。这一发现引起了记者的关注,随后进行了深入调查。

在走访了多家大型超市和商铺后,记者发现“过期服役”的啤酒瓶并非个例。在一处超市,记者看到一款燕京啤酒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12月,但酒瓶的生产日期却是2007年。对此,超市工作人员似乎并不在意,他们表示只要啤酒没有问题,酒瓶的生产日期并不重要。

这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据了解,国家在1996年已经制定了相关标准,对啤酒瓶的耐内压力、抗热、抗冲击等指标做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啤酒生产企业必须使用带有“B”字的酒瓶,“B”瓶是专为啤酒设计的,其使用期限被严格设定为两年。超过这个期限的啤酒瓶,由于材质老化,抗压能力减弱,一旦受到碰撞或压力不均,就有可能发生爆炸,对市民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啤酒瓶超期服役的现象并非仅限于燕京啤酒。据业内人士透露,很多啤酒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都会延长啤酒瓶的使用时间。甚至有一些小啤酒企业,可能会使用更长时间的老旧酒瓶。在编者看来,如果不加以监管和整治,这种现象可能会更加普遍,有些啤酒瓶的超期服役时间可能会达到十年之久。

为了市民的安全,啤酒生产企业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更换新的啤酒瓶。相关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市场上的啤酒瓶在有效期内使用。而作为消费者,我们也应该增强安全意识,购买时仔细检查酒瓶的生产日期,确保我们的饮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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