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对药品管理虽有制度,但强制配套处置措施却严重缺失。基层群众忧心忡忡地指出,大量过期药品流向不明,可能重新回流市场,给用药安全和环境保护带来极大隐患。过期药品的管理问题已然迫在眉睫。
医院过期药品的去向成谜,“层层退回”成为行业潜规则。记者深入调查发现,我国药品的流向中,医院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零售药店仅占一小部分。而过期药品的主要存放地点是医疗机构。关于医院过期药品的存量、流向和处置方式,目前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让一些业内人士对医院过期药品处理的不透明、不规范表示质疑。
尽管《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到了药品效期管理制度和“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但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置却未有明确规定。这无疑给相关部门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使得监管无法可依。
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医院如何处理过期药品呢?山西省一家三甲医院的药房主任透露了行业内的潜规则:医院会将过期药品“层层退回”给药品供货商,以规避风险。据山西一家药品供货商透露,当医院认为有必要退回药品时,他们会无条件接收,而且药厂业务员会以成本价再次回收这些药品。一位长期在山西从事医药代表的药厂业务员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认为,大多数回收的过期药品可能会被销毁,因为二次包装的成本较高,而存在回炉隐患的过期药主要集中在昂贵和进口药物上。
对于这些可能被销毁的过期药品,究竟采取了什么样的方式进行销毁,目前也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山西医科大学一位药学专家表示担忧,特殊用药如抗生素、抗肿瘤药物、避孕药等生化类药物的随意丢弃会带来极大的风险。如果不愿意投入销毁成本,这些随意丢弃的药物对人类造成的伤害将更大。
与此家庭过期药品的处置问题同样令人关注。与医院相比,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虽然起步稍早,但仍然存在渠道单一、居民参与比例小、意识不强等诸多问题。许多家庭表示,他们通常会将整包装过期药品随意丢弃,很少进行销毁。近年来,过期药品回炉事件频频被曝光,这让许多家庭感到担忧。
日常生活中,很多情况都可能导致药品过期。例如,医嘱只要求服用三天药物,而一盒药的剂量却是五天,剩余的药品只能等待下次生病再用,或者可能放过期。一些家庭反映,他们经常面临这样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太原市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开展了家庭过期药的统一定点回收工作。全国范围内的家庭过期药数量庞大,恐怕不是一个小数字所能涵盖的。
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家庭过期药回收工作,但基本采用“搭台、企业唱戏、社会参与”的模式。销毁主体不明、补贴不到位等制度缺失使得这项工作难以长久持续。业内人士担心,如果没有明确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这项工作的推进将会受到阻碍。药品作为特殊物品的处理成本较高,需要特殊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据了解,每公斤药品的销毁费用约为60元,而药店回收的过期药品数量庞大,所需费用可想而知。从太原市历史悠久的万民药店探悉,自2003年起,该药店在过期药品回收、仓储和销毁方面的投入累计达到了惊人的300万元。这家参与回收工作最早、时间最长的药店所在的太原市,其药监局曾尝试与环保部门协商以降低部分销毁费用,然而方面并未给予任何形式的补贴。这引发了一个关于如何更有效地处理过期药品的广泛讨论。面对这一问题,各方人士纷纷呼吁寻找解决方案。最引人关注的是,我们能否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引导民众正确处理过期药品,同时鼓励和加强科研,过期药品的再利用可能性。事实上,美国、德国和法国等国家对过期药品的处理有着成熟的方法。例如,美国实行药商上门换药服务,德国则由药店承担义务回收,而法国则设有专门的回收点并由制药企业出资负责分类处理。相较之下,我国居民在处理过期药品时,往往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方法。据2009年的调查数据显示,仅有不到20%的居民能够正确处理过期药品,而高达73.4%的居民选择将其扔到垃圾箱。针对医院等特殊用药机构的过期药品处理,受访人士建议出台更为严格的强制性规定。在药厂销毁政策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医院应建立严格的过期药品登记、封存制度。一旦出现过期药回流现象,企业和医院负责人需承担首要责任。应加大对药品销毁的补贴力度,鼓励和支持规范经营的药厂和药店开展药品回收销毁工作。为了确保药品安全,受访人士还建议我国应从产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引导,科学划定药品的有效期。现实中,许多药品的有效期被设定为3年以内,但实际情况是,很多药品尤其是中药产品的有效期远超过这个期限。应根据药品属性而非人为设定有效期,以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正确处理过期药品不仅关乎民众健康,还涉及到环保和社会责任。我们期待、企业和科研部门共同努力,找到更为合理和高效的解决方案。来源:经济参考报。想要获取更多新闻资讯,请访问官方网站或订阅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