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央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部署。面对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我国已进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高发期和易发期。近期,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排行榜引发社会热议,我国排名虽有所上升但仍面临诸多挑战。对此,张勇局长指出,排名只是参考,更应关注国内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期望。他强调,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密切相关。
张勇介绍,我国食品药品产业经历了迅猛的粗放式增长,目前面临着产业门槛低、业态复杂、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总体薄弱等问题。特别是今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面临巨大的考验。面对压力和挑战,监管部门一方面开展深入整治行动,加快建立最严格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则坚持把群众的需求和愿望作为不懈努力的动力。
张勇认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关键在于监管部门要承担好两大责任。要承担起严格监管的责任,提升监管水平。这包括深入开展整顿治理、构建法治秩序、改革创新制度、强化技术支撑、提高监管效能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要承担起引导社会参与、促进社会共治的责任。虽然监管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首要条件,但还需、企业、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等多方参与,让法制、文化、科技等多方面的要素共同发挥作用。
对于当前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张勇表示担忧,但也充满信心。他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始终坚持群众利益至上,以更坚定的决心和更科学的策略,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他强调,人民群众是食品药品安全的最终受益者,也是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的重要力量。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和共同的努力,才能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稳定向好发展。
张勇局长在采访中的表述充满了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高度负责的态度,同时也展现了对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充满信心的决心。他强调的以人为本、社会共治的理念,以及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深入理解和科学谋划,为我们更好地应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挑战提供了有力的指导。他也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美好蓝图。构建统一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从国家到地方的整体变革
今年3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三定”方案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标志着我国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迈入一个新的里程碑。随着原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以及原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的整合,相关机构、人员及资产的交接工作迅速启动。至5月底,总局的职能分工、人员配置及业务流程已全面规范,正式肩负起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重任。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监管体系的龙头摆正,为各级监管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4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以来,省级及以下的监管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目前,已有超过十数个省区市完成了省级监管机构的组建工作,展示出我国对此次改革的决心和力度。
本次改革的核心目标不仅是实现机构整合和时间节点上的达成,更关键的是实现监管能力的实质性提升。张勇指出,虽然整合后的监管体制责任明确、主体清晰,但要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并非易事。若把握不当,可能产生新的弊端。为此,必须做到两个到位:一是全面理解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此次改革的各项要求。
地方的角色在这场改革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个单一部门都难以独立完成。只有地方从全局出发,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才能确保改革的平稳推进并达到预期目标。
本次改革明确了时间进度要求。为了尽快构建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缩短改革过渡期,地方改革需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今年底前完成。这不仅是一次机构整合的过程,更是一次提升治理能力和效率的革命。
除此之外,本次改革也明确了政策界限。除了避免机构设置的多样化外,更重要的是确保新机构拥有足够的资源和力量来有效履行职责。在机构设置上,应实现纵向贯通,特别是在乡镇或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确保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在第一线不被突破。
为了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配套措施同样关键。18号文件规定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大食品药品监管投入、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各部门协同配合等。只有将这些措施一并落实,才能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共同构建更加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