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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被害人低龄化 最小受害者仅2岁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频繁发生,令人痛心的是,这些受害者中不乏年幼的孩童。从北京市部分区县的情况来看,性侵被害人的年龄呈现明显的低龄化趋势。

昨日,市检察院通报了部分区县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情况。据了解,自2011年5月至2013年7月,房山检察院共办理了25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涉及犯罪嫌疑人31人,未成年被害人30人。其中,被害人竟达17人,最小的仅4岁。

这些性侵案件并非偶然,而是呈现出一些明显的特点。性侵被害人的年龄低龄化现象十分明显。在大兴区办理的案件中,甚至有10起被害人的年龄不满6岁。朝阳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被害人的年龄更是低至两岁。

更令人震惊的是,嫌疑人中竟然包括幼儿园园长、教师等教育行业的从业者。他们利用教职之员的身份,对学生实施性侵害。如一起案件中,嫌疑人刘某利用教学生的便利,对一名7岁的女孩实施了性侵害。

除此之外,性侵案多集中在暑假期间。据房山检察院统计,约有50%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在夏秋季,即7-9月份的暑假期间。其中7月份是此类案件的高发月份。

虽然性侵案件中女童居多,但男童也同样面临被性侵的风险。朝阳检察院付晓梅处长表示,在朝阳检方近三年办理的性侵案件中,有6起是男孩被侵害。

目前对于性侵者的打击力度并不够严厉。虽然法律规定可以视情节从重处理,但实际上,多数被判的刑期都在6个月至1年半之间,判5年以上的都很少见。对于孩子在精神方面的损失,法律几乎没有补偿。

这些性侵案件给受害者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痛苦。我们应该加强对性侵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法律意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需要加强对教育行业的监管,确保学生的安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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