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浪潮中,吉林省正积极中医药发展的崭新路径。近日,于省中医药工作会议上,笔者获悉了关于如何在此次改革中,将中医药的独特优势融入其中,并建立起相应的投入补偿机制。
据了解,吉林省的县级中医院能力建设近年来成果显著。截至目前,全省已有54个县(市、区)在卫生局加挂了中医药管理局的牌子,其中,长春、四平等六个市(州)已经实现了县级中医药管理机构的全覆盖。更令人欣喜的是,中央补助资金的1.14亿元已经投入到56个县级中医院和民族医院能力建设项目中。这些资金的有效利用,使得项目单位所需的设备得以迅速到位,县级中医院的服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今年,国家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中,把目光瞄向了吉林省。农安、延吉、镇赉和乾安四个县级医院被选为改革试点单位。在此背景下,吉林省决定同步将县级中医院纳入改革试点,旨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接下来,吉林省还将实施中医医疗机构临床路径试点,推进22个专业95个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的实施。
在改革试点中,吉林省将围绕新农合保障制度,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付费方式和支付制度。针对“以药补医”这一关键问题,吉林省将建立投入补偿机制、收入分配制度及价格形成机制,以鼓励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除此之外,吉林省还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推动中医药科室的规范化建设、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培养以及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的构建。并围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研究中药饮片生产供应、采购配送、配备使用等制度。
此次改革试点对于吉林省中医药发展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相信在全省中医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吉林省中医药事业将在这场改革中迎来崭新的发展阶段,为更多患者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