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奇闻趣事 >

医闹调解机制出台 无理赔偿要求或将作古

在我国的医疗体系中,医闹纠纷无疑是一大特色,几乎每一所医院都或多或少地经历过这样的纷争。医闹的形成不仅仅是医院方面的问题,患者及其家属的参与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很多时候,一旦病人在医院发生不幸,医闹现象总会如影随形,医院便成为了各种争议的战场。面对这样的困境,医闹调解机制应运而生。

以一起真实的案例为例,一位70岁的患者因腰痛在北京市某三甲医院急诊科就诊时突然昏迷,经过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认为医生延误了抢救导致患者死亡,而医院方面则认为这是患者自身疾病发展的结果。双方各执一词,纠纷持续了半年之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患者家属找到了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调委)。经过医调委的调解,认为医院应承担主要的损害赔偿责任。经过双方的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这起医患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为了更好地解决医疗纠纷,2011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了《人民调解法》。同年5月30日,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这是一个整合了北京卫生法学会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和北京医学教育协会医疗纠纷协调中心的资源的组织,其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安排,并可接受社会捐赠和公益赞助。医调委并非法人机构,也不是任何部门的代表,而是一个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其职责是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与纠纷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

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刘方表示,他们坚持公正、中立的第三方立场,快速调解医疗纠纷,化解医患矛盾,避免纠纷升级恶化。医调委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保障调解过程的公正性和效率性。例如,在接到医患双方调解申请后,他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案件,并在当事人材料提交齐全之日起的45个工作日内结案。如果不通过法院诉讼,直接通过医调委调解,案件审理的时间将大大缩短。

医调委是一个独立于卫生系统、保险公司之外的第三方,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也不收取任何费用。北京市还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北京市医疗纠纷处理协调指导委员会”,负责协调各部门履行职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截至2011年底,医调委共接到调解申请1118例,受理994例,调解成功率达到了89.84%。

除了上述的个案,北京市的医疗纠纷现象一度十分严重。据医调委的调查显示,北京市72%的医院发生过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等“闹医”事件;77%的医院出现过患者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纳住院费用的问题。这些事件不仅严重扰乱了医疗秩序,也威胁着医生的人身安全。

过去,为了尽快平息纠纷,很多医院往往选择“花钱买平安”的方式解决。但这种方式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无过失补偿或超高赔偿案件的比例超过了20%。北京同仁医院原院长韩德民表示,很多纠纷并没有明确的医疗过错责任认定,但医院却需要赔偿,这种赔偿是“无奈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北京市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如果索赔金额超过一定数额,应当通过人民调解或诉讼方式解决。医调委的成立为医疗纠纷的化解提供了新的途径。卫生行政部门、法院等也都与医调委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解决医疗纠纷。

通过医调委的调解,医疗纠纷得以在法定程序内妥善处理。这一机制不仅为医患双方搭建了有效的沟通平台,还让医疗纠纷从医院内部转移到了院外。保险机构可以将调解协议书作为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依据,依法依约进行赔偿。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确认后,法律将予以确认,可以作为损害赔偿的依据。医调委的成立为妥善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新的途径和可能。北京市的医疗纠纷处理现状令人关注。当前,北京市八成以上的医疗纠纷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这一机制面临着两大难题:专业调解员和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的匮乏。

医调委的调解员郑平林,这位曾经的三甲医院医务人员坦言,调解员的工作并非一般人所能胜任。面对医患矛盾的激化,调解员需要有把控局面的能力,找准症结所在,当场化解矛盾。他们不仅仅是解决纠纷的使者,更是维护医患关系和谐的守护者。目前北京市医调委的调解员数量远远不足,现有的44名全职调解员难以应对日益增多的医疗纠纷。医调委的人均薪资也缺乏吸引力,使得招聘合格的调解员变得更为困难。

除了调解员,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的缺乏同样困扰着医调委。现有的专家虽然都是具备高级职称的教授,但数量远不能满足需求。在调解过程中,专家鉴定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对调解的成功至关重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医调委不得不从各大医院临时聘请相关专家来鉴定医疗事故。专家刘方指出,专家不仅应具备分析事故的能力,还需判断事故的因果关系。建立一个上百人的专家库,并由患者家属随机选取专家,能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

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医疗纠纷双方必须自愿申请调解,任何一方不同意则无法启动调解程序。医调委认为合理可行的调解方案并不一定被医患双方接受,这给调解工作带来了困难。目前,医调委在社会上的公信力尚显不足,作用有限。当调解失败时,医患纠纷又回到了原点。

面对这些挑战,我们急需为医疗纠纷调解立法,让医患纠纷在法律框架下解决。第三方调解只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渠道之一,构建全方位的纠纷解决机制更为重要。医疗纠纷的出现在医托横行的今天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而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成立不仅有助于解决这些纠纷,也有助于打击医托行为,使得医患关系向着更加和谐的方向发展。

北京市在医疗纠纷调解方面已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面临诸多挑战。为了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我们需要共同努力,为医疗纠纷调解立法,加强调解员和专家队伍的建设,提高医调委的公信力,构建全方位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

下一篇:没有了

自闭症的症状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