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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将覆盖全国

在当下医患矛盾日益凸显的背景下,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铺开。特别是在广东,地级以上市纷纷响应《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积极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一趋势,在刚闭幕的广州市两会上也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共同关注。

以广州为总部的医调委作为低调试验样本,正在呈现其独特的“典型症状”。新年伊始,本报记者深入广东省医调委调处案件的现场,试图为即将建立的地市级医调委机构提供解读报告。

在广东省医调委调解室内,空气一度焦灼。这里正在进行一起诉中调解案件,这也是医调委成立半年多来的首次尝试。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一名婴儿在广州某医院出生后确诊为脑性瘫痪,家长认为医院存在诊疗过错。尽管省市两级医疗鉴定机构的报告均认为此案不构成医疗事故,法院也给出了判决,但双方争议依旧。

在这场调解中,双方就医学细节展开激烈争论。原告父亲拿出厚厚的资料,强调生产过程中的医学问题。院方代表则坚持医学上的不确定性,双方僵持不下。调解员提醒双方,医学问题不是现场可以讨论的,如果需要可以邀请全国顶级专家进行评鉴。但无论如何,调解的最终依据是法律法规。

调解过程中,医调委采用背靠背的方式与双方分别沟通。这种调解模式也是目前最常用的方式之一。广东省医调委副主任王辉表示,他们始终坚持依法调解,不能被患者家属的诉求绑架。他也指出医患纠纷的复杂性远超想象,双方在医学知识上的不对称、沟通中的人情弹性等因素都需要考虑。这也是他们存在的意义所在。

王辉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境。最让他感到沉重的是医疗纠纷中患者家属被“医闹”绑架的现象。他表示,“医闹”们坚决不做医学鉴定和尸检等程序,直接组织人员去医院闹事、冲击医疗秩序、撒纸钱、拉横幅等制造威胁舆论压力。“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坚决不赔。”王辉说。他希望通过调解来减少社会成本并推动医患之间的和谐关系发展。对此我们强烈呼吁全社会对医疗纠纷保持理性态度同时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医闹行为以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面对广东省内日益突出的医患纠纷问题,广东省医调委已经形成了坚决反对“医闹”的共识,主张以法律原则为基础来解决赔偿问题。他们深知,如果纵容“医闹”行为,每一次不合理的赔偿都会为后来的患者形成一个黑洞,破坏调解机制,使得合理的赔偿也无法得到保障。

在此基础上,广东省已经开始了全省医院的统一投保尝试,借鉴车险模式来赔偿患者。经过大半年的试运行,他们逐渐摸索出清晰的模式。虽然大多数医院并不惧怕法律诉讼,反而鼓励患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广东省医调委仍希望建立一个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协助患者打官司。

在实施过程中,他们也遇到了尴尬的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只有在患者受到伤害时才能赔偿,即使医院没有过错,也要给予一定的人道补偿。但问题在于,这些赔偿费用从何而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那就是保证保险力量的有效介入,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才能真正将人民调解的赔付责任落到实处。

广东省医调委主任王辉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真正的第三方调解应该有两层含义:一是调解过程中的第三方立场,二是由第三方制定赔偿方案。他指出了过去医疗纠纷无法调和的原因在于患者、医院和律师之间的“死循环”。医院购买的医疗责任险理赔权在保险公司手中,保险公司往往不愿赔钱,而医院的代理律师则乐于打官司。

为了打破这一循环,广东省医调委开始新的模式。他们引入由法律、医疗和保险专业人士组成的“赔偿评鉴会”,并倡导全省医院统一投保来界定赔偿金额。在这种模式下,医患双方可以将纠纷提交给医调委调解,达成协议后,赔偿金由保险公司支付。据统计,未参加全省统保的医院约有10%的医患纠纷无法达成调解。目前,广东大部分医院的统保费用约占医院收入的1%~2%,虽然比过去高出三成,但这一费率仍然低于海南和河南。

广东省医调委主任周继华认为,如果有有关部门的引导和支持,加上地方性立法的出台,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逐渐实现将医患纠纷的处置从医院内转到医院外的目标。那时,医院管理者将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提高医疗安全和管理水平,形成良性循环。

随着类似医调委这样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在全国的普及,广东正在试水的医调委模式也引起了广泛关注。虽然其能否复制仍需要时间验证,但广东医疗界已经开始自筹经费维持运作的可能性。广东省医调委是由广东省医院协会委托相关机构共同出资成立的,其运作经费得到保障。目前的主要开支包括办公经费、专职调解员的工资以及专家协助工作的经费。调解员的工资不与调解的案子数量挂钩,以确保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广东省医调委正在积极一种有效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以期在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院秩序、促进医疗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随着引导、立法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参与,相信未来这一机制将更加完善,为广东省乃至全国的医疗纠纷解决提供有益的借鉴。自2011年6月正式挂牌至年底,广东省医调委在处理医疗纠纷方面展现了极高的效率。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共接待医疗投诉高达两千余件,处理纠纷报案超过三百件,正式立案调处近三百件。对于现场的紧急处置,他们反应迅速,成功应对了数次“医闹”。更令人瞩目的是,他们的调解成功率高达91.9%,并且履约率高达百分之百。涉及赔偿的金额超过一亿,实际赔偿金额却远低于此,这样的效率不仅为患者争取了权益,也极大地节省了诉讼费。

王辉对此表示,广东省医调委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其独特的社会力量支撑机制。他们强调“专业化人民调解”,拥有一个庞大的专家库,其中法律专家占五十多位。他们的工作主要是进行责任定性,不涉及追究责任,主要讨论赔偿问题。他们也不评价医疗机构的医风医德,而是致力于为患者争取公正合理的赔偿。对于特别严重的案件,他们会转交给行政部门处理。

广东省医调委的模式是独特的,而全国各地也在积极不同的医调委运行模式。例如山西模式,它纳入了人民调解系统,实行“一级鉴定、两级管理、三级调解”制度。这种模式在初期遇到了一些困难,特别是在与保险业的协调上存在问题。经过协调解决后,这种模式逐渐显示出其优势。目前广东医调委已经基本采用了这种模式。

相比之下,江浙模式则更多地依赖采购服务。他们设立了专门的调解中心,代表处理医患纠纷。这种模式有专业的医学和法学专家组成的专职调解员队伍,并聘请一定数量的雇员。由于这种模式过于依赖的编制和资金支持,有时可能导致调解员的动力不足。他们可能更倾向于尽快平息事态,而不是深入解决纠纷的本质问题。尽管这种方式有其优点和缺点,但各地仍在不断和完善适合当地的医调委运行模式。对于广东省医调委来说,王辉认为其未来有可能发展成为一个独立注册的参与社会管理的组织。他们计划引入社会力量和媒体力量进行监督,通过募捐和公开账户经费运作来实现可持续运作。这种创新的理念和方法有望开创一种全新的社会管理模式。对于患者来说,他们现在可以直接前往就诊医院的投诉办公室寻求医疗纠纷的调解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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