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卫生部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临床用血安全,发布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强调医疗机构必须使用省级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的血液,并需建立血液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血液贮存、运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确保医疗行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效利用血液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临床用血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为确保医疗安全和救治患者,对临床用血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推动临床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用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开展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无论其级别和类型。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的重要内容。医疗机构应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监督管理。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临床用血监督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临床不合理用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卫生部成立国家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协助制定相关法规、标准,指导全国临床用血工作,组织培训,分析评价全国临床用血现状,参与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等。
第八条:省级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职责与国家级委员会相似,但主要在本行政区域内发挥作用。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由医疗管理、临床、输血、、护理、检验、医院感染、药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或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其主要职责包括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测分析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情况,调查分析安全事件并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开展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功能、任务、规模,配备与输血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三级综合医院应设立输血科,其主要职责包括建立输血科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制定临床用血储备计划并根据血站供血预警信息协调临床用血,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发放工作等。输血科还应积极开展和推广自体输血。
第四章 输血科室的使命与职责
在医疗领域,输血科室肩负着确保患者生命安全的重要任务。它们不仅负责进行输血相关的免疫血液学检测,确保每次输血的检测质量,而且参与到疑难输血病例的会诊中,协助临床处理不良事件,为合理用血提供咨询。
为了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这些科室还开展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置换等先进技术。在二级综合医院,血库更是承担着建立输血管理制度、制定临床用血储备计划、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发放等重要职责。
为了保障临床用血的需求和正常的医疗秩序,医疗机构应与血站建立血液库存预警机制。这样,无论何时,都能确保有充足的血液供应,满足患者的需求。
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的精细化操作
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血方面,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他们会拟定临床用血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他们只会使用由省级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的血液,确保血液的来源安全、可靠。
医疗机构还建立了血液库存管理制度,从血液的预订、接收到储存、出库,都有严格的规定,确保血液的贮存和运输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在输血前,医疗机构会对血液进行严格的核查,杜绝任何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
医疗机构还建立了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对于一次性申请大量用血的情况,会有严格的审批程序。还会建立血液发放和输血核对管理制度,确保每一袋血液都能准确、安全地送到患者手中。
医师在决定输血时,会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症,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制定输血治疗方案。在输血治疗前,医师会向患者或其家属详细解释输血的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除了常规治疗外,医疗机构还积极开展血液保护技术,如自体输血、围手术期血液保护等。建立了输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一旦发现输血不良反应,会立即采取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在整个输血过程中,医疗机构会对临床用血信息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每一袋血液的信息都可追溯。还建立了紧急输血管理制度、临时采集血液规定、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等,确保每一次输血都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输血科室在医疗机构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危。我们要充分理解并尊重他们的工作,为医疗事业的进步做出贡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新规
为了提升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质量与安全,确保患者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卫生部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这些规定不仅体现了对医疗行为的严格要求,更是对患者生命安全的关怀。
一、培训制度:知识就是力量
医疗机构建立了全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培训制度。每位新入院的医务人员都必须接受岗前输血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在掌握必要知识后,能够为患者提供最佳治疗。输血科医务人员更是被纳入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计划,以提升其在临床输血领域的专业水平。
二、评价与公示:透明医疗,公正评价
医疗机构还建立了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这不仅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了科室和医务人员的考核指标体系,而且增强了医疗行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三、灵活调剂:紧急情况下的生命护航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避免血液浪费并确保血液安全,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医疗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血液。这一措施体现了医疗系统的灵活性和对生命的尊重。
四、监督管理:守护医疗安全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指导、评估与督导检查。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则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管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这种上下联动的监督机制,确保了临床用血的安全与有效。
五、定义与解释:明晰术语,规范操作
本办法对临床用血、配合性输血、非同型输血和血液保护等术语进行了明确定义,为医务人员提供了操作的规范,减少了操作过程中的误解和误差。
六、患者的福音:安全血液,信赖医疗
卫生部的这一规定,不仅可以有效遏制不法医生使用不干净的血液,还能为患者的生命提供保护。这一规定的实施,无疑是患者的福音,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关怀。
临床用血管理是一项严谨而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卫生部的新规为医疗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了临床用血的安全与有效。作为医疗行业的专家,我们深感这一规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希望它能为广大患者带来更安全、更放心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