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公共所的日益繁荣和发展,祛斑宝网为广大市民精心整理了关于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详尽资料,供各位参考。以下是具体内容:
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概述
为了加强室内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歌舞厅、音乐茶座、餐饮剧场、宫、录相厅等室内所。
管理机构:市消防局负责全面组织实施本规定,各级公安消防机关依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所消防安全责任
1. 所经营者是防火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如场所经营实行承包经营,发包方与承包方应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
2. 所应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建立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并接受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
新建与改造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的所,其室内装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并报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工程完成后,需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已开业的场所,如不符合规定,应限期改造。
建筑与装修要求
所与其他建筑应设立防火分隔。
隔墙应为非燃烧体,耐火极限需符合消防标准。
所的装修材料应使用非燃或难燃材料。重点部位如音响控制台、电工房等,必须使用非燃材料。
安全出口与疏散
所应至少有2个通向建筑物的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和出口需保持畅通,并装有中英文疏散标志。
疏散门必须向外开启,宽度符合标准。二层以上的场所,其疏散楼梯不得少于2个。
所内应有应急照明,确保照明时间至少20分钟。
电器与电线安全
电器设备应由正式电工安装,定期检查维修。
所内的电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并穿金属套管保护。
使用霓虹灯时,变压器应安装在非燃结构上,灯管的安装也要符合规定,并应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
消防设施与器材
所应安装室内外消火栓,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救生器材。
面积较大或设置在地下的所,应设置自动报警、排烟设施和灭火装置。
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且便于取用的地方,定期检查维修。
日常管理要求
严禁在所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所的营业面积应核定容纳人员数量,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经营者应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具备基本的防火、灭火及疏散知识。
营业时,所应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巡视。营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
确保所的消防安全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希望各所能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所消防安全问题的专项整顿措施
针对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高度重视并决定开展专项整顿行动。为此,成立了由副市长担任组长的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并设立在市消防大队的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本次整顿行动的范围包括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等所。
一、背景和目的
为了加强公共所的消防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开展此次专项整顿行动。此次行动旨在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场所的消防安全。
二、整顿范围和内容
整顿范围包括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等所。整顿内容包括场所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等。
三、整顿方法和步骤
整顿方法包括组织部署、调查摸底、严格标准和汇报。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具体实施,组织召开全市公共所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对公共所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掌握消防安全隐患情况。然后,掀起围剿公共所火灾隐患的强大攻势,规定整改期限内集中消除一批公共所火灾隐患。对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入一线,严格落实责任;二是部门联动,依法联查联办;三是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督促整改;四是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针对所经营者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公安消防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对于违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的,罚款具体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违反情节严重者,公安消防机关可以对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罚款。本规定的具体执行问题由市消防局负责解释。
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各单位密切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公共所的火灾隐患及其危险性
公共所因其特殊的用途和构造,存在着诸多火灾隐患,危险性较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用电设备众多,着火源繁杂且难以控制。
公共所如歌厅、影院等,通常配备多种照明和音响设备,数量庞大,功率较高。一旦使用不当,很容易引发局部过载或短路,导致火灾的发生。如碘钨灯具等高温设备,若与可燃物距离过近,极易引发火灾。为了营造氛围,这些场所还会使用各种明火或热源,若管理不善,同样会造成火灾风险。
二、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
公共所如歌舞厅、影剧院等,其建筑空间大,观众厅内空气流通良好。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蔓延,给扑救工作带来极大困难。这些场所常常使用大量的可燃物料和设备,火势发展速度快,燃烧猛烈,极易造成房屋倒塌。
三、人员密集,疏散困难,易造成重大伤亡。
公共所人员聚集,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极为困难。特别是在舞厅、卡拉OK厅等场所,人员相对集中,密度较大,灯光暗淡。一旦起火,人员会惊慌失措、争先逃生,秩序混乱。如果通道不畅,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四、室内装修及装饰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
公共所内可燃物众多,火灾荷载大。如一些影剧院、礼堂的屋顶建筑物件以及舞台结构和木地板等都是可燃的。观众厅、天花板和墙面为了满足声学设计和音响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这些都大大增加了发生火灾的机率与危险。
公共所的火灾危险性不容忽视。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加强火灾防控措施,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确保公共所的安全。